在房地产严密调控的大背景下,很多开发企业都在寻求向产业方向转型,地产的工程人、拓展人未来将面临的不再是对单一地块,而是少至几百,多至几千亩的大尺度的土地研究。为此,城乡规划将是一项绕不开的课题。
笔者对我国城乡规划编制体系进行了汇总,梳理,来厘清规划城乡规划运行的逻辑。后续将深入解读各类法定规划。
一、法定城乡规划有哪些?
法定规划——即法律规定编制的规划,因此城乡规划法上提到的规划都属于法定规划,如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含总体规划、控规、修规)、镇规划(含总体规划、控规、修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总体规划涉及到的各类专项规划、规划实施评估也属于法定规划。
非法定规划——其它类型规划(无统一要求,往往因应地方建设管理实际需要而编制,如城市设计、各类规划研究、各类村庄整治规划、可行性研究等为非法定规划。。)
二、城乡规划的体系组成:城乡规划编制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的规划组成。
1. 城镇体系规划——全国、省(自治区)、跨行政区域、市域、县域五个类型。
2. 城市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
3. 详细规划——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
其中,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城市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际管理。”这是从城市规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对城市规划所做的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解说》则从城乡规划的社会作用的角度对城乡规划作了如下定义:“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城乡发展建设空间布局,保护生态和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维护社会公正与公平的重要依据,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属性。”
三、城乡规划的内容与作用:
1.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体系: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
城镇体系规划:一定区域范围内,以生产力合理布局和城镇职能分工为依据,确定不同人口规模等级和职能分工的城镇的分布和发展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
(1)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定依据。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为城市下面各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提供区域性依据。
(3)城镇体系规划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长期扮演着区域性规划的角色,具有区域性、宏观性、整体性的作用。
2.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首先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心城区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
Ø 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口、资源情况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
Ø 综合确定土地、水、能源等各类资源的使用标准和控制指标,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
Ø 规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统筹安排城乡各类建设用地;
Ø 合理配置城乡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市功能。
Ø 贯彻公交优先原则,提升城市综合交通服务水平;
Ø 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保证城市安全;
Ø 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整体景观风貌,突出城市特色;
Ø 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Ø 合理确定分阶段发展方向、目标、重点和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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