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229天《国蓄 第七十三》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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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是故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有千金之贾。然者何也?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然而人君不能治,故使蓄贾游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分地若一,强者能守;分财若一,智者能收。智者有什倍人之功,愚者有不赓本之事。然而人君不能调,故民有相百倍之生也。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威也。法令之不行,万民之不治,贫富之不齐也。且君引量用錣,耕田发草上,得其数矣。民人所食,人有若干步亩之数矣,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不食者何也?谷有所藏也。人君铸钱立币,民庶之通施也,人有若干百千之数矣。然而人事不及、用不足者何也?利有所并藏也。然则人君非能散积聚,钧羡不足,分并财利而调民事也,则君虽强本趣耕,而自为铸币而无已,乃今使民下相役耳,恶能以为治乎?
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岁适凶,则市籴釜十繦,而道有饿民。然则岂壤力固不足而食固不赡也哉?夫往岁之粜贱,狗彘食人食,故来岁之民不足也。物适贱,则半力而无予,民事不偿其本;物适贵,则什倍而不可得,民失其用。然则岂财物固寡而本委不足也哉?夫民利之时失,而物利之不平也。故善者委施于民之所不足,操事于民之所有余。夫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敛积之以轻,散行之以重,故君必有什倍之利,而财之櫎可得而平也。
凡轻重之大利,以重射轻,以贱泄平,万物之满虚随财准平而不变,衡绝则重见。人君知其然,故守之以准平。使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千万;使千室之都,必有千钟之藏,藏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芸,耒耜械器、种粮食,毕取赡于君,故大贾蓄家不得豪夺吾民矣。然则何?君养其本谨也。春赋以敛缯帛,夏贷以收秋实,是故民无废事,而国无失利也。
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夫以室庑籍,谓之毁成;以六畜籍,谓之止生;以田亩籍,谓之禁耕;以正人籍,谓之离情;以正户籍,谓之养赢。五者不可毕用,故王者遍行而不尽也。故天子籍于币,诸侯籍于食。中岁之谷,粜石十钱。大男食四石,月有四十之籍;大女食三石,月有三十之籍;吾子食二石,月有二十之籍。岁凶谷贵,籴石二十钱,则大男有八十之籍,大女有六十之籍,吾子有四十之籍。是人君非发号令收啬而户籍也,彼人君守其本委谨,而男女诸君吾子无不服籍者也。一人廪食,十人得余;十人廪食,百人得余;百人廪食,千人得余。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人君知其然,故视国之羡不足而御其财物,谷贱则以币予食,布帛贱则以币予衣,视物之轻重而御之以准,故贵贱可调而君得其利。
字词注释
[1]为国:治国。
[2]通:懂得,掌握。
[3]笼:收拢利益。即指国家“官山海”政策而言。
[4]调通:调剂疏通。
[5]语:讲求。制:法制。
[6]凶穰:歉收年和丰收年。
[7]缓急:指国家征收期限有宽有紧。
[8]蓄贾:囤积居奇的富商。
[9]收:意同“筹”,筹划。此指筹划获利。
[10]赓(ɡēnɡ):抵偿,补偿。
[11]錣(chuò):计算的筹码。
[12]委:积聚。
[13]钧:平均,均分。羡:富余,充足。
[14]趣:通“促”。敦促,促使。
[15]下相役:指贫弱者被富豪所奴役。
[16]美:好,这里指丰年。
[17]市粜(tiào)无予:价格低也卖不出去。粜,卖出谷物。予,售。
[18]籴(dí):买进谷物。繦(qiǎnɡ):一贯钱。后写作“镪”。
[19]半力:生产时所费劳力的一半。
[20]民利之时失:错过调节民众财利的时机。指国家未能利用货物价低时买进、价高时抛出的经济手段平衡物价。
[21]操事:从事。此指在民间物资有余时进行收购。
[22]轻:这里指以低价卖出。
[23]敛:聚敛,收购。
[24]櫎(kòu):这里指商品的价格。
[25]以重射轻:指在物资充足价低时,国家用稍高的价格购进囤积。射,追求,求取。
[26]以贱泄平:指在物资不足价高时,国家将囤积的物资低价售出,以平物价。
[27]财:此指财物的价格高低。
[28]衡绝则重见:意谓平衡被打破,价格就会出现过低或过高。
[29]种穰:种子。底本作“钟饟”,黎翔凤解为“聚人送食”,与上下文意无关。洪颐煊引《汉书·食货志》引此作“种饟”,闻一多云:“饟”当作“穰”,通“瓤”,即种子。
[30]本谨:指农业生产。
[31]谷物之秩相胜:指粮食的价格与万物的价格有次序地互有高低。秩,次序。
[32]养赢:偏袒富豪之家。赢,获利为赢。
[33]石十钱:指每石加十钱。
[34]穑:指粮食赋税。
[35]一人廪食,十人得余:指一人向国家仓库买粮,国家所得利益比十人所交的人丁税还要多。廪食,食于官。此指从国家仓库买粮。
译文参考
大凡准备治国,不精通权衡轻重,就不能垄断经济来控制百姓;不善于调整利益,就不能讲求控制来达到大治。因而万乘兵车的国家会出现拥有万金的商人,千乘兵车的国家会出现拥有千金的商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呢?因为国家财利大量流失,造成臣下不愿尽忠,兵士不愿效命。年成有歉收、有丰收,因而谷价有贵、有贱;政令有缓慢、有急迫,因而物价有低、有高。但是如果君主不能控制好,就会使巨商操纵市场,利用百姓的不足,牟取百倍的暴利。假如个人土地相同,强者往往能长久保有;假如个人财富相同,智者往往能多多获利。智者比常人能多获十倍之利,愚者却会做出不够本钱的蠢事。但是如果君主不能调节好,就会使百姓的财富相差百倍之多。百姓过于富足,就难以用利禄来奴役;百姓过于贫穷,就难以用刑罚来威慑。法令不得推行,万民不能治理,都是因为贫富不均啊!况且君主用筹码计量用度,估算开发多少土地,能收获多少粮食。百姓的口粮,每人需要若干土地的出产是个定数,计算收成、估量贮存是充足的。但是百姓还是有挨饿吃不饱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粮食被收聚囤积起来了。君主铸造钱币,是方便百姓的交易流通,每人需要几百几千也是个定数。但是百姓仍然有日用不充足的,这是什么原因呢?因为钱币被合并积聚起来了。因此,如果君主不能分散积聚的粮食,调剂有余不足,分流合并的钱币,调节消费高低,那么,即使君主加强农业,促进生产,每天不停地铸造钱币,也只能造成如今贫弱的百姓被豪富所奴役的现象,又怎么能治理好国家呢?
年成逢丰收,市场上粮食多得卖不出,猪狗都吃人的食粮;年成逢歉收,市场上粮价一釜值十贯,路途上到处有饥民。这难道是地力本来不足而粮食本来不充裕吗?这是因为头一年粮价太低,连猪狗都吃人食,因此第二年百姓的口粮就不够了。物价逢下降,按工本的一半出售也卖不掉,生产者本钱也不能偿还;物价逢上涨,出十倍的高价也买不到,消费者需要都不能满足。这难道是财物本来太少而生产贮存本来不足吗?这是因为丧失了调通民利的时机,而造成了物价的巨大差别。因此善于治国的君主总是用贮存的货物来弥补民用的不足,而用收购的方法来掌握民用的富余。百姓货物有余就低价售出,而君主就低价购进;百姓货物不足就高价购进,而君主就高价售出。用低价收购,以高价抛售,君主必定可以获得十倍的盈利,而市场的物价也可以得到平抑。
大凡实行轻重之术的最大好处,在于物贱时用较高价格收敛以垄断货物,物贵时用较低价格发散以平抑物价。这样,万物的供应盈缺靠着国家的平准基金而不会上下波动,而供求关系一旦遭到破坏,物价就会出现涨落。君主懂得这个道理,因而要保持一定的平准基金,使万户人家的都市储藏万钟粮食和千万贯钱币,千户人家的城市储藏千钟粮食和百万贯钱币。春天用来供应春耕需要,夏天用来供应夏锄需求,所有的农具、种子、口粮,都由君主来满足要求,因而大贾富商就不能强行掠夺百姓了。为什么会这样呢?这是因为君主特别重视农业。春天向蚕农发放贷款,用以收取他们的丝绸织品;夏天向农夫发放贷款,用以收取他们的秋粮谷物,因此百姓不会有荒废的农事,国家也不会有流失的财利。
大凡五谷是万物的主宰,谷价贵万物必定贱,谷价贱万物必定贵。谷价和物价之间的对应,不可能归于平衡。因而君主要驾驭谷价、物价的交替涨落,在不平衡之间获利,这样即使不向万民征税,国家财利也统归于君主。假如征收房屋税,等于叫人毁坏房屋;假如征收六畜税,等于叫人不敢牧养;假如征收田亩税,等于叫人停止耕作;假如按人征税,等于背离人情;假如按户征税,等于有利大户。这五种征税方法不可能同时使用,因而成就王业的人都曾使用过,但没有实行到底。所以天子应该控制钱币来征税,诸侯应该控制粮食来征税。普通年成的粮食,出售时每石加价十钱。成年男子每月吃粮四石,等于交纳了四十钱的税;成年女子每月吃粮三石,等于交纳了三十钱的税;孩子每月吃粮二石,等于交纳了二十钱的税。灾荒年成谷价腾贵,百姓买入时每石加价二十钱,那么等于每月成年男子交纳了八十钱的税,成年女子交纳了六十钱的税,孩子交纳了四十钱的税。这样,君主就不必发布号令逐户征税,君主只要掌握了粮食的生产和储备,男人、女人和孩子就没有不纳税的了。一人向国库买粮,国家的盈利可分给十人;十人向国库买粮,国家的盈利可分给百人;百人向国库买粮,国家的盈利可分给千人。市场上的货物多价格就贱,货物少价格就贵,抛出时价格就落,囤积时价格就涨。君主懂得这个道理,因此根据国库储备的有余和不足,来控制钱币和货物。粮食价贱就将钱币投向粮食收购,布帛价贱就将钱币投向布帛收购。根据物价的涨落而用平准之法来控制,因此物价的高低可以得到调节,君主也可以从中得利。
核心内容解读
本篇内容中包括了丰富的国家治理的经济学理论和施政策略,包括经济调控、市场管理、财富分配、法令执行和农业生产等。
文中强调了国家治理中经济调控的重要性。 “凡将为国,不通于轻重,不可为笼以守民;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作者指出,国家的经济状况直接影响到臣民的忠诚和士兵的战斗力。“国多失利,则臣不尽其忠,士不尽其死矣。”国家的经济失利会导致臣民不尽忠,士兵不尽力。这与孔子在《论语》中提到的“食、兵、信”中的“食”相呼应,表明经济基础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其次,文中对物价理论认识清晰。“夫物多则贱,寡则贵;散则轻,聚则重。”这是说物价的贵贱决定于市场上商品的供应量,商品分散在市场上价低,被人囤积就价高。国家在面对不同的经济状况时,可以用相应的政策来调控市场和物价。商品贵贱会受年成好坏或国家政令的影响:“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令即政令,国君通过“号令”,可以改变市场上商品的多少,从而改变物价的贵贱。谷物的价格会因丰收或歉收而波动,物品的轻重也会因命令的缓急而变化。如果国家不能有效管理这些变化,就会导致商人囤积居奇,抬高物价,进一步加剧民众的困境。这与现代国家治理中对市场经济的调控有相似之处。
文章具体阐述了经济调控的“以重射轻、以贱泄平”的策略。物价低时,政府以较高价格收购物资,当物价高时,政府以较低价格出售物资,从而平抑市场价格波动,保持经济稳定。还提到类似于现代平准基金概念的“随财准平”。平准基金是指政府在市场上通过买卖操作来调节供求关系,防止物价大幅波动。通过这种方式,国家可以在市场供求失衡时进行干预,确保经济的稳定运行。作者充分认识到经济平衡的重要性
,通过“衡绝则重见”的描述,可以理解为一旦市场供求关系被打破,价格波动就会重新出现。因此,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动态,保持经济的平衡,“守之以准平”。这种策略比较有效地防止了市场投机行为,确保国家的经济稳定和人民的生活安定。
作者还重点论述了谷物粮食与其他商品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通过调控粮食价格来实现对国家经济的控制。“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五谷被视为“万物之主”,即所有物品中最重要的。这是因为粮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粮食价格与其他商品价格之间具有反向关系,当粮食价格高时,其他商品价格必然低;反之亦然。这种关系被描述为“敌对”,即两者不能同时保持平衡。而统治者需要通过调控粮食价格来影响到其他商品的价格,间接控制整个市场,管理国家经济,“御谷物之秩相胜”即通过操控粮食的供需关系来实现经济平衡。在这种不平衡中进行控制操作,不仅有助于稳定经济,还能确保国家的财富集中在统治者手中,确保国家利益最大化。
管子堪称为中国历史上兼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经济学家、经济管理学家于一身的第一人,他的治国理念和实践是中国文化中的瑰宝,在我们大力提倡民生的今天,实在值得我们认真地学习、研究和借鉴。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法家经济思想方法论发展和历史影响(二)
关于《管子》经济思想的方法论特点,近代以来的学者常有论及。梁启超指出:“经济学之成为专门科学,自近代始也。前此非独吾国无之,即泰西亦无之。(虽稍有一二,不成为科学)自百余年前,英人有亚丹斯密者起,天下始翕然知此之为重。然斯密之言经济也,以个人为本位,不以国家为本位,故其学说之益于人国者虽不少,而弊亦随之。晚近数十年来,始有起而纠其偏匡其缺者,谓人类之欲望,嬗进无已时;而一人之身,匪克备百工;非群萃州处通功易事,不足以互相给;故言经济者不能举个人而遗群,而群之进化,由家族而宗法而部落以达于今日之国家。国家者群体之最尊者也,是故善言经济者,必合全国民而盈虚消长之,此国民经济学所为可贵也。此义也,直至最近二三十年间,始大昌于天下。然吾国有人焉于二千年前导其先河者,则管子也。”甘乃光也说:“《管子》的经济学说,近于国家社会主义,略带些保育政策的色彩,和《孟子》大略相同。”但《管子》与儒家又有区别,如它对人性自利的肯定“可谓鞭辟入里”,“欧洲经典派得到这个议论,就主张放任主义……但《管子》时个人主义尚未出世,故不能提出这样主义而走入国家干预主义,一部分与道家反抗,一部分仍本着法家的精神”。在这里,国民经济学和国家干预主义作为与个人主义相对的一个概念,显然都是指方法论整体主义。
基于更长时段的考察,马寅初认为:“中国自古,闭关自守,固无国际贸易之可言,故学者之思想,集中于农本主义,而国家之政策,亦以农本主义为对象。其思想,其政策,无一不有全体主义之色彩,视整个中国为一单位。政府不但干涉私人之事业,其直接有关于国家经济之事业,且由政府经营之。例如采矿一事,历代以来,均归国家经营,至明代犹然。他如盐铁等业,亦为国家所专营。可知历代之经济政策,均以整个国家之利益为前提,讵非全体主义之表现哉?”这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发展路径,即国家对经济的掌控是从农业逐步扩展到商业的。而这正是《商君书》和《管子》经济思想相异同的关键所在。
李大钊在分析中国经济思想与西方经济思想的差异时写道:一个社会的经济思想形成,是和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相关的,“就是经济的变动,是思想变动的重要原因”。具体而言,不同的经济环境可以作为我们考察不同经济思想产生及其特点的切入点,例如,“南道(东洋)的民族,因为太阳的恩惠厚,自然的供给丰,故以农业为本位,而为定住的;北道(西洋)的民族,因为太阳的恩惠薄,自然的供给啬,故以工商为本位,而为移住的。农业本位的民族,因为常定住于一处,所以家族繁衍,而成大家族制度——家族主义;工商本位的民族,因为常转徙于各地,所以家族简单,而成小家族主义——个人主义……前者因为富于自然,所以与自然调和,与同类调和;后者因为乏于自然,所以与自然竞争,与同类竞争。简单一句话,东洋文明是静的文明,而西洋文明是动的文明。”这就意味着,农耕经济培育了农本思想,而农本思想又天然地催生并需要家族主义的核心理念——整体主义。于是,《商君书》经济思想的方法论整体主义也就具备了它的必要条件。
另一方面,中国古代经济思想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形成还需要它的充分条件。这个任务是由先秦时期的法家来完成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表达了他对中国古代社会经济长期停滞的一个猜想:“中国一向是世界上最富的国家,就是说,土地最肥沃,耕作最精细,人民最多而且最勤勉的国家。然而,许久以来,它似乎就停滞于静止状态了……也许在马哥孛罗时代以前好久,中国的财富就已完全达到了该国法律制度所允许的发展程度。”在他看来,“若易以其他法制,那么该国土壤、气候和位置所可允许的限度,可能比上述限度大得多”。亚当·斯密所说的限制中国古代社会财富增长的法律制度,确切地讲就是基于方法论整体主义的法家治国方略。这种治国方略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依靠严酷的法律惩戒,通过官府对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控制干预,实现对具有自利人本性的经济主体的利益诱导和行为约束,强化国家的权威,巩固其对内的专制统治,实施对外的武力扩张。在这方面,《商君书》提供了一个颇具代表性的制度文本,它告诉人们,中国古代经济思想的方法论整体主义本质上是先秦时期农耕经济的观念产物,而法家的学派特点又使得经济思想的方法论整体主义所必然采用的政府干预成为可能。
动态地看,法家经济思想的方法论整体主义是有发展的,从《商君书》的农战体制到《管子》的轻重理论,反映了这一点。在商鞅变法那个时代,农业是国家富强的经济基础,到了《管子》轻重理论得到运用的西汉武帝时,更好的财政来源是市场利润,如当时主持盐铁官营、其经济理念与《管子》轻重理论高度一致的桑弘羊所说:“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在他看来,要稳定社会经济,要满足财政需要,市场介入是有效的途径,“故兴盐铁,设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盐铁之利,所以佐百姓之急,足军旅之费,务蓄积以备乏绝,所给甚众,有益于国,无害于民”。由此可见,从重农抑商到盐铁官营,并不是桑弘羊对商鞅的否定,而是秦汉时期法家经济思想的演进,因为在大一统的秦汉专制集权王朝建立以后,特别是经历了西汉初期的无为而治,社会经济得到恢复和繁荣,人们对市场机制的认识、对商业流通财富效应的发现,都会传递到国家的经济决策层,从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从农业生产延伸到商业经营,就不足为奇了。这一延伸,也确保了法家经济思想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西汉以后继续维持着它的生命力。
何以如此?因为“独尊”以后儒术已不是原先的儒家了,它原先秉持的“道”尊于“势”的立场不复存在,经过《礼记》大同理想的构建,儒家在方法论上倾向于整体主义了。此外,为着“内圣外王”的需要,“独尊”的儒术并不排斥对法家思想的兼容,王莽新朝对盐铁官营的沿用,说明《商君书》和《管子》的经济思想方法论整体主义已经为受到专制集权者青睐的“儒术”所继承,与中国古代小农自然经济相匹配的强调政府干预的“外儒内法”经济思想体系最终形成,其历史影响可以从北宋王安石变法中得见一斑。王安石和西汉大儒董仲舒一样,把抑兼并作为解决社会经济困境的抓手,他推行的熙(宁)、(元)丰新政,国家干预的色彩较之桑弘羊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方法论上,王安石断言:“背私,则为公;尽制,则为王。公者,德也;王者,业也。以德,则隐而内;以业,则显而外。公与王,合内外之道也。”这种把国家利益和民营经济相对立的说法,与《商君书》的国强民弱论调如出一辙。他提出:“天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流俗不足恤”,表达了借助政治权力,实施政府干预的执着和自信,这一点也和商鞅很像。他认为理财不同于兴利,前者是为了“助民”,“抑兼并,振贫弱”,是“为天下理财”,后者是“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欲,幸游郡国,赏赐至数百万,皆出均输”,是为了“佐私欲”。但这样的辩解是苍白无力的,因为任何经济上的政府干预都具有加剧财政搜括的性质,同时又必然地对市场运行机制形成伤害。正如苏轼当时所批评的,青苗法实际上是一种政府的高利贷,而均输法更是对市场的打压,对商人的剥夺:“夫商贾之事,曲折难行,其买也先期而与钱,其卖也后期而取直,多方相济,委典相通,倍称之息,由此而得。今官买是物必先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非良不售,非贿不行。是以官买之价,比民必贵,及其卖也,弊复如前,商贾之利,何缘而得。”这样的做法使“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以为虽不明言贩卖,然既已许之变易,变易既行,而不与商贾争利者,未之闻也”。南宋叶适说:“盖王安石之法,桑弘羊、刘晏之所不道”,政府干预之所以愈演愈烈,盖源于后世经济改制都以《商君书》的经济思想方法论整体主义为分析框架和价值取向。
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无论是方法论个人主义还是方法论整体主义,原本都是涉及多个学科的宽泛理论概念,19世纪末至20世纪上半期,由于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深化研究,它们才越来越多地是指经济学方法论。本文的探讨表明,在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个人主义产生之前,经济思想方法论整体主义已经形成于中国古代的经济思想中,其主要特点是把国家战略和个人利益设定为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强调后者对前者的绝对服从,政府对社会经济享有超经济的控制权。《商君书》从政治、经济和法律的角度奠定了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基础,《管子》轻重理论加以进一步的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对市场的操纵遂成为中国古代经济运行的常态,并强化为封建社会财政改制的路径依赖。经济思想产生于人们的社会经济实践,而一旦经济思想的方法论得以确立,其对此后经济理论的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的运行,影响深刻而且长远。对此,《商君书》是一个颇有分析价值的案例。
(完)
参考资料
《苗延波法学文集》,苗延波,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年5月
《经济思想史的可能谱系》,钟祥财,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21年9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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