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掌门人刘强东先生,二婚娶了清新美丽的“奶茶妹妹”章泽天,如今已生女的三口之家,恩爱秀得满满。
但刘先生挺有意思,自称有脸盲症,说自己分不清漂亮不漂亮,和她(奶茶妹妹)在一起,不是因为漂亮。
刘先生此语一出,评论区哗然:
太不要脸了!占了便宜还卖乖!
你二婚没问题、你娶美女也没问题,你睁着眼睛说瞎话,就很可笑!
既然分不清漂亮不漂亮,你何必离婚再娶呢?反正分不清都一样么……
爱漂亮的人,总被人归为好色。
大凡好色之徒,大致分为三类:
一类承认自己好色,甚至大张旗鼓宣传自己好色,其中不乏夸张色彩;
这类人中,其实有一部分远远称不上好色,但为了赶所谓潮流,强说自己好色,真有点让人哭笑不得呢!
还有一类人好色,又想深深隐藏自己的好色,不欲为人所知;这类人,你一旦揭开他的好色本性,他轻则和你辩驳、重则臭骂你一顿也有可能。
最后一类很超脱,不在乎别人如何评价自己是否好色;他们以无所谓态度表示:我是否好色,关你屁事?!
其他人属于哪一类?我并没有深入研究,但我应该靠近第三类,不太介意无关人将我归哪一类,爱谁谁呗。
刘强东先生属于哪一类,我不知道,无论属于哪一类都无所谓,这又不是什么人格鉴赏大会,更无关道德。
至于说到要脸不要脸,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没有标准答案。
说一个人要脸,应该是褒义词;说一个人爱面子,很有可能是中性词。
既然“要脸”是褒义词,无需多言。
但在很多人意识层面,“不要脸”很可能是贬义词,以前有人骂大街的时候常用这三个字,现在有趋于书面化的走向,也有乱贴标签的嫌疑呢。
就算你真给他贴一个不要脸的标签,他不必羞愧,你也不必得意,因为如果我们将“不要脸”范围严重的泛化后,若顺藤摸瓜:谁没有做过不要脸的事?谁又没说过不要脸的话?
但我却有点疑惑,按我理解:脸盲症确实存在,但不至于分不清美丑。
我也有脸盲症,而且很严重,具体表现:见过你八遍,很可能记不住;见过你一面,虽记住了,但记错了。
但我这个脸盲症却有一个不俗的表现:但凡有俊男靓女,我过目不忘;有特别出色者,我甚至能记得对方的衣着细微之处、对方说过的话……
还有一类人,也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虽不是俊男靓女,但相貌有特点,或行为或言语有独特风格。
有一类人,长得像路人甲,特别容易让人发生脸盲症,刘先生是也;
我不是美女,但长比较有特点,很多人对我过目不忘,也给我带来尴尬:对方认得我,我却不记得TA呀!
有若干经历后,为避免尴尬,对方主动和我打招呼,我也笑脸相迎,假装认识TA假装记得TA假装很熟悉。
一个转身后,我满脑门子疑问:
你谁呀?!
请原谅,我有脸盲症。
讲真,我很羡慕容易让人犯脸盲症的路人甲,曾经痛恨过自己因为长得比较有特点,总是让人过目不忘:
若想干点小坏事,都不方便哎。
难怪间谍人员或卧底,喜欢用路人甲;有特点者,直接pass掉。
羡慕路人甲刘先生。
更眼红他钱多多!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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