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第一次看《阿甘正传》,这部影片在1995年击败了《肖申克的救赎》过得奥斯卡最佳影片奖。
阿甘从小就是个低能儿,智商只有75,而且他的腿需要支架支撑,但是他的妈妈不肯放弃他,让他上了公立的中心学校。但是在学校有人欺负他,他的好朋友珍妮让他跑,他发现其实自己跑得特别快,跑着跑着甩掉了腿上的支架,也甩掉了心中的负担,欺负他的那些人骑着自行车也追不上。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大学毕业后,他又应征入伍去参加了越南战争,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阿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战争结束后,阿甘又以英雄的身份再一次受到肯尼迪总统的接见。在一次和平集会上,阿甘又见到了珍妮,但是匆匆见面又匆匆分手。而阿甘最终在美国创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他住在旅店里意外被弄醒而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因为在军队中体现出的精湛球技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阿甘和邓上尉完成了布巴的遗愿:拥有一艘捕虾船并且捕很多的虾,最后,阿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并把公司交给邓上尉打理,自己去做一名园丁,之后,邓上尉给阿甘寄了苹果公司的股票,并告诉他再以后也不会缺钱了。阿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但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甚至开始吸毒,陷于绝望之中,甚至一度想要自杀。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她和阿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醒来的阿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三年多之后,阿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在途中,收到了珍妮的信。信上让他立刻去见找她。在公交站台候车时。 阿甘向他人讲述了他之前一生的经历。之后,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但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阿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阿甘和珍妮结了婚,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不久,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阿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经历。
阿甘的一生真的很精彩,从一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到一位百万富翁,因为他有自己的价值所在。每当别人问起阿甘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你是傻子吗?这时阿甘都会很委婉的说:做傻事的才是傻人。而且,这部影片还反映了美国的“右派价值观”,阿甘一开口就是“妈妈说”,这就是最直接的“右派价值观”的体现,而且还反映出了社会的黑暗:水门事件、多次提及总统被暗杀,在这样的社会,正是因为阿甘有聪明人没有的纯洁和执着,才使得他变得这样成功。
这部影片也可以说成是一部关于教育的影片,不同的家庭造就不同的人生,阿甘的妈妈不断鼓励阿甘,始终不愿放弃他,最终阿甘变得那么成功,体现出了自己的价值。而珍妮呢?起初我没有提,她的爸爸很不喜欢珍妮,后面也有一个场景:珍妮拿着石头发疯了似的砸向她们以前住的房子。说明她很怨恨她的爸爸,也正是因为这样,珍妮后来变得越来越堕落,喜欢穿奇装异服,变得和阿甘截然不同,甚至沾染毒品。
片头是由一根在天空徘徊的羽毛引出的,阿甘把它夹到了他最喜欢的书里,片尾他把那本书翻开给了他的儿子,那根羽毛又像片头一样在天空徘徊。他的一生在别人看来是传奇的辉煌的,他自己看来也许只是像这根羽毛一样轻轻拿起轻轻放下。命运就像羽毛一样没有固定的轨迹,捉摸不定。
最后,用我在片中最喜欢的一句话结尾:妈妈总是说,人生就像一盒各式各样的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将会是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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