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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加我数年章

7-16 加我数年章

作者: Lightfeng | 来源:发表于2022-12-09 16:49 被阅读0次

    子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论语集注》

    劉聘君見元城劉忠定公自言嘗讀他論,「加」作假,「五十」作卒。蓋加、假聲相近而誤讀,卒與五十字相似而誤分也。愚按:此章之言,史記作為「假我數年,若是我於易則彬彬矣」。加正作假,而無五十字。蓋是時,孔子年已幾七十矣,五十字誤無疑也。學易,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故可以無大過。蓋聖人深見易道之無窮,而言此以教人,使知其不可不學,而又不可以易而學也。

    《论语或问》

    圣人学易,于天地万物之理,吉凶悔吝,进退存亡,皆见得尽,自然无差失。圣人说此数句,非是谩然且恁地说。圣人必是见得是如此,方如此说。

    问:“‘学易无大过’,圣人何以有过?”曰:“只是圣人不自足之意。”

    《论语新解》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古者养老之礼以五十始,五十以前未老,尚可学,故曰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斯亦不足畏也已。如孔子不知老之将至,如卫武公耄而好学,此非常例。加,或作假。孔子为此语,当在年未五十时。又孔子四十以后,阳货欲强孔子仕,孔子拒之,因谓如能再假我数年,学至于五十,此后出仕,庶可无大过。或以五十作卒,今不从。

    亦可以无大过矣:此亦字古文《论语》作易,指《周易》,连上句读。然何以读易始可无过,又何必五十始学易。孔子常以诗书礼乐教,何以独不以易教,此等皆当另作详解。今从《鲁论》作亦。

    先生说:“再假我几年,让我学到五十岁,庶可不致有大过失了。”

    《论语注疏》

    《易》“穷理尽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故可以无大过

    [疏]“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正义曰:此章孔子言其学《易》年也。加我数年,方至五十,谓四十七时也。《易》之为书,穷理尽性以至於命,吉凶悔吝豫以告人,使人从吉,不从凶,故孔子言己四十七学《易》可以无过咎矣。

    ○注“《易》穷”至“大过”。

    ○正义曰:云“穷理尽性以至於命”者,《说卦》文也。命者生之极,穷理则尽其极也。云“五十而知天命”者,《为政篇》文。云“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故可以无大过矣”者,《汉书·儒林传》云孔子“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是孔子读《易》之事也。言孔子以知天命终始之年,读穷理尽性以至於命之书,则能避凶之吉而无过咎。谦不敢自言尽无其过,故但言“可以无大过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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