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看的两本书的内容进行了融合,发现了一些问题。
书中有一句话:“ 信命是知道自己有所不能,认命则是不超越命运给自己画的线,对于得不到的坦然接受。”
关于这点我不敢苟同,因为我还正处于不信命的阶段,正是认为冲破即有的限制才会有新的发现的阶段。如果接受现阶段目前的想法算得上是作者所说的认命的一种吗?
但是后面书中提到的崇尚林黛玉式的用生命写诗的精神,和作者关于人应该信命和认命的观点是不是矛盾呢?因为林黛玉在那个以“会做人”为美德的年代仍然坚持清冷。显然是不认命的表现。但作者仍然用了崇尚和喜欢这样的词语来形容林黛玉。那人要信命和认命这样的观点不是绝对的吧。
那枭屋书店呢?在娱乐至上的时代,用音乐,电影和新奇的事物去吸引年轻人。书已经不是获取收入的主要方式,书以外的周边成了商业存活的来源。这显然是信命的表现,把一个传统的文化用最当下流行的方式进行传播。身体力行的践行了商业的本质:让人多花钱,而不是省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