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识字不但麻烦,还会闹笑话。我听到过一则笑话,说是20世纪20年代我国驻美国大使馆有一个外交工作人员,有一次要从华盛顿到旧金山去出差。他不懂英文,而路上一日三餐要点菜吃饭,可就犯了愁。
他的一位朋友给他出了一个好主意——代他用英文写一个菜名,点菜时只要把它拿出来给服务员看就行了。他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决定照办。他的朋友问他最爱吃什么,这个他用不着多想,一口回答说是“菲利牛排”,于是他的朋友给他在一张纸条上写上“菲利牛排”———写的当然是英文。他开心地接过来,小心地折好,揣在怀里带走了。
那时候还不时兴坐飞机,要坐火车。从华盛顿到美国西海岸的旧金山,得坐上几天几夜的火车。在火车上吃第一顿饭时,他拿出字条给服务员看,服务员端来了又肥又嫩、热气腾腾的一大盘牛排,他真是吃得津津有味。第二顿,他自然又拿出那张字条,自然又是一大盘同样又肥又嫩、热气腾腾的牛排,他吃得还是津津有味,到了第三顿、第四顿,到了第五顿、第六顿……就不那么津津有味了,他不但不觉得津津有味,甚至觉得倒胃口了。于是他下定决心,回来时非请人另写一个菜名不可,还要吸取教训,多写几个菜名,可以换换口味。
到了旧金山,他整天忙于公事,直到坐上回华盛顿的火车,而且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他才想起这件事情,口袋里依然是来时带的那张字条。服务员站在旁边等着他点菜,他无可奈何,只好再把那张字条拿出来,端上来的自然又是一大盘又肥又嫩、热气腾腾的“菲利牛排”!这样一顿、两顿、三顿、四顿……他回到华盛顿后,再有人提起“菲利牛排”,不仅是“菲利牛排”,包括“沙朗牛排”“西冷牛排”,只要带“牛排”二字的,他一听就受不了,对“牛排”深恶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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