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广泛存在于现代企业的业务流程中,有两种方向的寄售业务:在供应商与企业之间,供应商把原材料寄放在企业的仓库,供企业使用的情况,称为供应商寄售;在企业与客户之间,企业把待售货物存放在客户仓库中进行销售的,称为客户寄售。
一、关键内涵
“寄售”代表一种过程,供应商将可用物料放在企业的库存中,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可以方便快捷的使用这些物料。这里有几个关键内涵:
寄售物料存放在企业的仓库中,但其物权是属于供应商的;
物料在寄售库存被消耗,但在对供应商进行物料结算之前,供应商仍然是物料的所有者;
企业与供应商对物料的结算,可以采取与供应商协商好的方式执行,一般有两种:
每月结算一次;
寄售库存物料的剩余数量到达某个下限值时,进行结算。
二、工作流程
博科ERP系统具有完善的寄售业务管理功能,其工作流程如下图所示:
概括起来,系统对供应商寄售业务的管控从采购、库存和结算三个方面来实现:
(一)采购管理中的供应商寄售
1、基础资料维护(寄售信息记录的创建)
在向供应商订购寄售物料或过账收货进入寄售库存之前,必须在采购信息记录中维护特定供应商的物料价格,价格对于物料提货的评估和结算都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从多个供应商处采购寄售物料,必须为每个供应商创建寄售信息记录,每个供应商的寄售库存都单独管理。
博科ERP系统中,选择物料管理→采购管理→主数据→信息记录→采购协议记录,可以创建寄售信息记录,注意信息类别选择【2-寄售】:
2、创建寄售采购订单
要确定为寄售储备采购物料,可在采购订单中,【项目类别】输入【K寄售】,该项目类别的含义如下:
必须输入物料编号
不能输入该项目的采购订单价格或条件
您需要该项目的收货,在供应商寄售库存中已过账该收货,但未评估;
无法输入该寄售项目的发票
项目类别K还可用于框架协议和采购申请
选择物料管理→采购管理→采购订单→创建,创建寄售采购订单:
(二) 库存管理中的供应商寄售
1、收货至供应商寄售库存
可在寄售存储中输入收货,含与不含采购订单参考均可。如果输入寄售订单的收货,系统会自动将已交付数量过账到供应商的寄售库存。至于移动类型,选择101;系统会自动设置特殊库存标识K。
博科ERP系统中,选择物料管理→库存管理→货物移动→收货→采购收货,实现对寄售物料收货:
2、查看供应商寄售库存
使用供应商寄售采购的物料,是在供应商相关的特殊库存K(寄售供应商)中管理的,在存储地点级别维护此特殊库存,使用显示寄售库存功能,可以同时显示多个物料的寄售库存情况。
选择物料管理→库存管理→货物移动→报表→供应商寄售库存,可查看寄售物料的库存情况。
3、转移过账
对于寄售库存,也可以执行转移过账和库存调拨。对于这些货物移动,除了库存物料的移动类型外,还必须指定特殊库存标识K以及寄售物料的供应商,这些货物移动也是非评估的。
4、从寄售库存发货
ERP系统中,只能过账消耗非限制使用寄售库存中的发货。如果寄售物料存储于在检库存或已冻结库存中,则必须首先将寄售物料过账到非限制使用库存。还可以使用移动类型 411 和特殊库存标识K,将寄售物料转为自有,转移过账。对于从寄售库存发货,以及向自有库存的转移过账,都会产生对寄售供应商的负债。
选择物料管理→库存管理→货物移动→收货→转移过账,可将部分寄售物料转为自有,存入原料库:
(三) 供应商寄售结算
在结算寄售库存的提货时,不会为寄售物料的采购订单创建任何参考,而是采用寄售库存的提货作为结算的基础。供应商寄售结算流程如下:
若ERP系统对供应商寄售的结算在每月月末进行,在结算之前,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在系统配置→物料管理→评估和科目设置→科目确定→配置自动记账中,指定业务码KON(寄售应付账款)的科目;
寄售流程的供应商和物料必须拥有“寄售”类型的采购信息记录,必须在此信息记录中指定结算的寄售物料价格和税代码。
在博科ERP系统菜单中选择物料管理→采购发票→月末处理→寄售和管道结算,自动生成结算清单:
选【查询数据】,可以显示本月未结算提货的详细信息,需详细核对供应商信息和提货数量等信息;选中某一行明细数据,选择【生成凭证】完成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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