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两个月时间,我捕到在海里漂泊的第一条金枪鱼。当它被船钩拖出水面那刻我已身心俱竭,直到它乖乖躺在船板而我大口喘着粗气彼此才显得友善。十分钟有氧恢复过后从仓里搜到了那块口香糖,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它眨了眨眼,嘴巴似动非动,不过还是听得到它问我为什么来到这片海?
嘴巴咀嚼着口香糖,这块口香糖是我仅剩的口粮。糖的甜带出的那股浓浓薄荷味,这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喜欢的口味,这也是第一次感到她原来离我还很近,确实这该死的熟悉的味道。
它说话了,该不该告诉它,它其实已经死了?可是它问的问题我突然想回答,认认真真回答一次。
这一路我做过太多的梦,偏偏我的现实威胁会陪我到老。我不甘心只有现实的生活,于是发誓要成为一个浪荡公子,为了梦,我可以不做专一的人。走了很长的路,他们说我可以去海里,这样就比走路要快,于是花了很长时间我学会了游泳。在遇到你之前,我忍着饥饿被其他人嘲笑,他们笑我在水里面的姿态像个残废,他们说不适合不是不配,只是我是既不适合又不配。
它又眨了眨眼睛,嘴唇抽动。
我嚼着口香糖笑了笑,因为嘴中的口香糖还是甜的。接着拍拍它的脑壳,安慰它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宿,你把我当成归宿,而我还有继续要走的路。
它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口香糖失去了甜味,逐渐苦涩,只留有口腔的薄荷香。原来有自己喜欢的人,能做自己适合的事很幸福,可往往这样的人孤独又得很努力。一旦迷失了方向,一旦不再合群,船只剩漂泊,心只有坚强,
终于这块口香糖咸了,这条金枪鱼也咸了,它不就成了条咸鱼嘛。我把它丢下了船,看着它沉入海,多好看的海,蓝蓝的清澈到可以看见我的眼。吐掉口香糖,我径直走去了船方向盘,累了,也该上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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