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华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单位的采购经理,她一直认为采购工作不是单位的主业,所以她对没有从事主业感到失望。不过,惠华不得不承认,采购工作的确和她的个人兴趣有高度吻合之处。
从认识钱(票)开始,惠华就喜欢逛商店,很小的时候商店不叫商店,叫“供销合作社”,惠华拿着妈妈给的各种“票”去合作社买东西,那是计划经济的“尾声”,后来国家开始搞“市场经济”,才慢慢用钱也就是现金付款。惠华回忆,小时候的合作社里是售货员站柜台的销售方式,那时的商品都在柜台里面和柜台以里的货架上面,顾客要什么得由售货员从柜台里取。
后来,合作社逐渐取消,取代合作社的是超市,超市与合作社最大的区别就是没有柜台,售货员改为超市监督员,不管取货品,只监督顾客是否有不轨买受行为。虽然大部分供销社消失,但是还有极个别的复古“商店”保留着合作社的销售模式,比如位于北京正义路路口的大方商店,虎坊路的老虎坊桥百货商场,店面也保留着原来的小门小脸,去那里买的多半不是商品,而是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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