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陪同客户吃饭就开除,什么玩意的公司?
文/孙新合
常言说得好,人在职场飘,哪有不挨刀。看上去并不起眼的职场,其中衍生出来的故事,往往比深不可测的江湖还要精彩。
重庆的刘女士在当地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接待。一切看上去都挺好的。
遗憾的是,就在上个月底,意外出现了。
当天下午,公司老总告诉她,下班后和他一起陪客户吃饭。期间适时地给客户倒个茶,敬杯酒。
对于这样的要求,刘女士内心没有太大的兴趣,何况还是下班后的时间。于是,她很委婉地选择了拒绝。
结果呢,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她,你被解雇了。原因很简单,就是不服从公司的安排。为了彻底断她的后路,连公司门卡的密码都改换了。
更让人气愤的是,刘女士这时才工作半个月左右,公司甚至还不愿意支付必要的工资。
没办法,刘女士把这个事情公布了出去。消息传出,迅速成为举国关注的焦点。
到了这个份上,公司方面依旧表示,试用期内,双方是要互相考察的,如果不能胜任,辞退她也是公司的正当权利。
至于半个月的工资,只要刘女士愿意在辞退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刘女士不接受这样的条件。她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什么,公司没有理由给予辞退,绝不可能签字认可。
另外,她依据相关条例,还对公司提出额外赔偿的诉求。当然,公司方面又不肯同意了。
目前,刘女士已经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了投诉。虽然具体处理情况还在等待中,但不失为最佳的解决方式。
刘女士的经历深深地触动了更多的职场人,大伙一边倒地支持刘女士,对其即将离职的公司和老板斥责,不是什么好玩意?
包括律师都指出,除了工作时间外的应酬,不在个人的工作职责内,不管刘女士是否在手续上签字,公司都应该给她发工资和弥补她的损失。
说心里话,这样的场景在现实生活中太常见了。尤其若干年前,都是用人方占据主导地位。
只要看你不顺眼,立刻走人,压根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不服气的话,有本事去告我啊?随时奉陪。
也能理解,可以打官司,但是那种难以描述的耗时耗力,让就业者身心俱疲。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用人方愈发地嚣张。
现在好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就业岗位越来越多,劳动法越来越健全,执行的速度越来越快,力度也越来越强。
不管是用人方,还是就业方,彼此的权利都能得到有力地保障。
回头再说刘女士,之所以会得到这么多的支持,那是因为感同身受。特别是职场中的女性,日子更不好过啊。
说是普通饭局,其中却有很多公开的,又难以说出口的秘密。如果涉及到陪同“重量级”的客户,当真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真的,打击整顿职场潜规则,任重道远,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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