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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文题:致富之道
想想自己,相较于比我有钱得多的人,相对上,我确实是不够有钱。对于一位不够有钱的我来说,像我这样的人,若由我来讨论这个题目,这有意义吗?能生出价值吗?
本来,是不敢写这题目的,但在继而一想后,我想到了这个反问:
英雄是在有了英雄事迹之后,才变为英雄的!?还是在未有英雄事迹前,就有了英武雄杰的英气,使得一旦在临危事时,自然能行出匹配于英武雄杰的事迹出来?从这个提问当中,很明显,这种英气是事前就有了,是在更早之前就老早在蕴酿的了。
由此可以明白:
英气在还没蕴酿之前,英气就能存在吗?当然不能!
而英气在久久蕴酿之后,英气能不存在吗?当然也不能!
英雄事迹,最大受益者是谁?不是英雄耶!而是经英雄济弱扶倾而得到帮助的人们呀!这对社会是不是好事?当然是的了!(但也要留意,英雄行出英雄事迹之事后,若是骄慢,英气便尽失!)
就好像,救生员的拯溺事件,最大受益者是谁?不是救生员耶!而是经救生员拯溺的濒临溺毙人呀!这对其人的家庭是不是好事?这对社会是不是好事?当然也都是的了!(但也要留意,救生员行出拯溺事迹之事后,若变骄慢,朝气便尽失!)
但当救生员的拯溺功底在还没蕴酿之前,拯溺功底就能存在吗?当然不能!
而拯溺功底在久久蕴酿之后,拯溺功夫能不存在吗?当然也不能!
所以像这样的提问,答案就变得相当明显的了:
救生员是在有了拯溺事迹之后,才变为救生员的!?还是在未有拯溺事迹前,就有了拯救濒溺的功底,使得一旦在临溺事时,自然能行出匹配于拯救濒溺的事迹出来?从这个提问当中,很明显,这种功底是事前就有了,是在更早之前就老早在蕴酿的了。
好的,如上,我将英雄与救生员给划归在同一类了。接下来,仍是按同个理路,且来说说富翁吧!
试问: 富翁是在有了发家事迹之后,才会变为富翁的!?还是在未有发家事迹前,就有了贡献四海的富气,使得一旦在临到机遇时,自然能行出匹配于贡献四海的事迹出来?从这个提问当中,很明显,这种富气是事前就有了,是在更早之前就老早在蕴酿的了。
但当富翁的贡献四海之能在还没蕴酿之前,富气就能存在吗?当然不能!
而贡献四海之能在久久蕴酿之后,富气能不存在吗?当然也不能!
发家事迹,最大受益者是谁?不是富翁耶!而是经富翁在作出贡献四海的实事后而得其帮助的广大人群呀!这对社会是不是好事?这对国家乃至是世界是不是好事?当然是的了!(但也要留意,富翁行出贡献四海之事后,若变骄慢,富气已然失!)
写到这儿,我才发现,我所欣慕的富翁或财主,绝不在于他们所赚得的金钱数目。而是他们犹如英雄、救生员般的对这世界所作出的不一贡献,这些可都是实打实的贡献哪!我倒还希望此等〝为富而能更益仁〞的富翁或财主们能赚更多的钱,好去作更多的贡献功德事,这才是我所欣切仰慕的一流人士呀!
至于那些〝靠着为富不仁的隐匿手段〞而取得比我更多的金钱的〝有钱人〞!?对这样的人,我完全没有必要羡慕!就像那些…凡使地球变得凋零、凡使国家间发生冲突、凡使社会变得不和谐、凡使家庭分崩离析、凡使人变得不像人…诸如此类的赚钱法,其中的诸多猫腻处,现在,被我更清楚地察见到了!
当取不当取,当蕴酿而不可着急,亟须于稳中求精进,于此文中,几已详分明。
意义处,在于…几已详分明。
价值处,在于…法随法行去。
…凡使地球重回生机盎然的、凡使国际间齐心协作的、凡使社会变得祥和的、凡使家庭亲爱精诚的、凡使人各个皆成为神人的…此中诸事,谓为最胜!
看来,《致富之道》这个迎合于时下急急躁躁风气的文题,对其认知,是该从深细处大改一下的了!我想了想,或许是《共同富裕之道》更切中本文精神的!不过,既然认知既已改变,为了符合简洁的要求,算了,契精神就好!不改啦!
能懂得的,自然会懂。
不能懂的,同志们,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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