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是个很奇妙的东西,口语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难相逢。
为了租房子带娃念书,我居然住到初恋隔壁来了。学校里面的房子十分难租,还是在学校教书的老俵花一年多时间才帮我租到的,搬家时候才知道就在某人隔壁。开始一段时间女儿说晚上经常能听到隔壁有老男人的咳嗽声,好像是身体不太好,我心说也许是想引起别人注意吧。
不管三七二十一,既来之则安之,几万块钱的房租都交了,安心住下再说。有句话说得好:我本柔弱为母则刚。为了孩子哪怕上刀山下火海,何况只是跟故人做个邻居!
为了不给自己添堵,也为了不给别人造成困扰,更为了给孩子树立一个好榜样,我给自己穿上了“铠甲”:出门口罩、帽子,有时候墨镜和伞,心里总是时常告诫自己:遇到也当陌生人,路人一个而已。
其实早在三十多年前,他和我就曾经是邻居。那时候我住在教书的姐姐家里,正好和他同一排宿舍区,表面看,他教书我读书,本没有太多的交集,但暗地里两个人却没有守住自己的心,一场虐恋悄悄进行得如火如荼,最终却落得伤心伤肺。
如果当年仅仅只是师生和邻居,如今该是多么坦然的相处。
而后在十四年前老公选择在老区政府内买了房子,那里正好是他老家隔壁的隔壁,这也算得是街坊邻居吧?只不过他在县城很少回家,彼此碰面的机会极少极少。
到如今成为真正的隔壁邻居,也许在他看来我很过分:他已经“躲进小楼成一统”多年了,我居然穷追猛打直捣他的老巢而来。这些年他总是有意无意给人很小的存在感,同学和熟人在县城很少见到他。其实我并非有意如此,只是校内房子难租,属可遇不可求的事,为了方便孩子读书,老俵说有房子我就毫不犹豫地租下来了。
想来倒是无意中再续了邻居缘,有时候我还在心里嘲弄一下自己:这样也好哇,至少在世界的一角你我同在,呵呵……
年轻时候祸害了人家,导致他郁郁寡欢,怂了那么多年,老了可再不能惹麻烦了,且安守这邻居缘,比邻而居,形同陌路。
尽管我们俩都在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也难免会有遇到的时候。平时偶尔遇到我都直接无视,目光不会为他做一秒钟的停留。生活的淬炼我已脱胎换骨,早已不复当年的耳热心跳。
几天前的一次因为有女儿的参与,倒是有些不一样。
女儿段考结束,晚上不用上自习,就带她一起去竹蒿尖公园玩一下放松放松,回来时下一点点小雨,我对孩子说你跑得快上前回家吧,别弄湿了。她真快走前面去了,恰好有个人迎面走下来了,走到我身边时才看到是他,我下意识拉上口罩擦肩而过,在楼角转弯处我无意间回头一望:他竟然已经转回来了就在我身后一点。我也不管他,继续走就看到女儿蹲在楼道口,我说:“你蹲着干嘛?”“等你。”“干嘛要等我?”我没有一点停留就和女儿上楼,女儿边上边说:“我看到那个男的了……”我吓得不做声,上到二三楼才小声说:“差点被人听到了,他又回来了就在后面呢!”回到家女儿说:“听到也不怕,谁叫他赶着听!”
小家伙这是心里不爽呢!
果然后面就来了:“妈妈,你讨厌爸爸吗?”“怎么会呢?都跟他过几十年了。我傻呀?跟讨厌的人过日子。”看着好像放心了,接着来了:“哼,要是你跟那个人成了,那世界上就没有我了!”我笑道:“也许会有更好的你呢?”“那根本就不是我!”我的天,这么抗拒?我赶忙说:“你是不是怕我跟他说话?不会的,妈妈不会理搭。”“那爸爸知道我们住人隔壁吗?”“当然不知道。不相干的事干嘛要说?几十年过去了,现在都是陌路人。”
看到我给了肯定的答复,孩子放心了不再说什么了。但我还是庆幸自己的态度坚定,立场鲜明,给孩子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做人做事要提得起放得下,坚决不拖泥带水,要做个表里如一,内心坦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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