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在悄然深处诞生,慢慢发酵,散发迷人的芬芳。一个女子,用她的一生,热烈且压抑地去爱,去接受另一个鲜活的人在心底扎根,细腻的笔触,触及灵魂的震撼。一封来信,洋洋洒洒,却是无尽的爱意。
小说讲述了一个痴情女子的故事,身患重病且即将离世的女人写下了最后一封信,向自年幼就一直爱慕至今的作家,道出了多年来对他的爱恋和承受的辛酸。刚读完这本书,我是惊讶不解的。这个女人为何如何执着,执明知她所追求的爱情没有结果,却依旧莽撞,倔强着兀自深情。这个作家又为何如此善忘而薄情,女人的一生都围绕着他,和他共度过三次春宵。直到女人死去,作家对她的印象都是模糊的。
细读,却觉孤独,是一种女子爱而不得的悲凉,更是一种远高于肉欲的爱。无关乎回应,女人为爱而生,独自等待直至消亡。这种等待,不是偏执,确乎是专情。她对爱情的付出是“有自尊”、“有原则的”。明知当面可以告诉作家自己的身份和情愫,却一直制造机会让作家自己知晓。她本可以抱着自己和作家的孩子去投奔作家,但却甘愿去卖身,也不愿意用“要挟”的方式得到作家。作家也完全称不上“渣男”,虽然他没有回应女人对他炙热的爱,但他和女人的会面、相处中都是非常绅士、温柔的。这就是这本小说的独到之处。它没有靠曲折的故事情节和众多的人物去支撑。靠的是茨威格对女人内心精巧的刻画,并因此和读者达成共鸣。
小说以信表述女人浓烈的爱,映照在纸上的应是那多年来的浓郁,分分秒秒活在女人心里的爱情。在信的开头她说:“我的一生确实是从我认识你的那一天才开始的。”在临死前她写道:“我死得很轻松,因为你在远处是不会感觉到的。倘若我的死会使你感到痛苦,那我就不会死了。”这样的爱情怎样才能结束?直到作家对生活妥协,永久地失去了他的光环。但命运眷顾于她,没让她见到自己心上人的陨灭。她的作家永远优雅、轻快,在四十一岁上依然有着孩子气的天真温柔、少年人的残忍健忘。只要他还是这样,只要他还是她一切理想的象征体,她就永远爱他。
莫言在北大回答学生提问时曾说:“一个作家的追求是被大部分读者喜欢,不仅是现在的读者还是以后的读者。”我想茨威格做到了。他的作品从来都是娓娓道来,直触心灵的震撼,细腻生动,久久难以忘怀,实属可贵。恰似星河滚烫,人间理想,爱情的最深刻莫过于此。
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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