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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事情都是前后一脉相承的,突破或者颠覆过往并不容易。
困难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之前既有的轨道的约束,这使人不愿意看到轨道之外的其他选项。二是突破或者颠覆的要求很高,成本太大,因此哪怕看到了更好的选项,更好的前景也无力去实施。
二审律师的确定的确给我们带来了希望,令我们对之前没那么看好的二审有了一些信心。但是,这还不足以让我们懈怠,让我们可以憧憬,可以想象获胜的那一刻。
一路走来,我们经历了太多失望,几乎每一个以为可以让我们占得先手或者扭转乾坤的努力最后都似乎被无情现实鞭挞而落了空。无论是公章鉴定,还是报案缉拿赵小明,似乎都是一开始顺风顺水,后面急转直下,最后没能达到预想的目的。
二审律师是务实的,不仅看到了我们获胜的可能,也指出了存在着的,以及可能随时出现的困难。按他们的说法,这案子是有可能翻盘的,否则就不会接。他们解释道,尽管输赢对他们实际收入没任何影响,但对律所和律师本人的声誉是有损失的,明显没有机会的官司是浪费当事人的钱和精力,他们不愿意这样做。
虽然有翻盘可能,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半,甚至更大的比例的败诉的可能。“因为很多因素,也因为一审不是我们代理的。”蒋处的朋友如是说。
同时分析了对我们不利的因素,包括我们的证据方面的缺陷,包括我们客场因素,以及原告在当地的影响力。他说:“如果不是蒋处的朋友,这案子我们肯定是推了的,一是金额不大,我们没多少收益,一是说实话我们不愿意站在这么多这种原告的对立面。”
听蒋处朋友这么说,我们一行人几乎异口同声地表示谢谢。
“除了刚才两个原因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这种案子如果二审时没能提供决定性证据,想要推翻一审判决是很困难的。当然,不是不可能,是很难。”蒋处朋友继续说,“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尽可能让你们损失小一点,但说实话也可能颗粒无收,这点也请你们心中有数。代理协议没有签订前你们再判断下是不是要委托我们。当然,蒋处吩咐的事我们会全力以赴,但存在的风险我还是要先讲清楚,否则到时候蒋处要责怪我了。”
“没事,就这么定了,这事我们的确很无辜,不挣扎下就这样死了,不甘心。”老周说。
“好的。主要是这种案子怎么判都不能说没道理,如果我们没有决定性的证据,二审法官主观上是没有动力去与一审法官过不去的。二审推翻一审,一审法官面子过不去外,还要接受内部的调查,所以在不是特别必要的情况下,没人会让本地的同行难堪的,这就是我们的最大风险。”
“这我们明白的。”我也忍不住张口了。
“对了,除了维持原判和推翻原判,还有一种可能……”蒋处的朋友说……
早安,四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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