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为家》非常打动人,从头哭到尾。
音乐很满,但音乐又没有刻意的、溢出的煽情。
音乐不很合剪辑的拍,有些突兀,但音乐本身又非常、非常地认真,天赋和努力都有,只是经验还不够的那种认真。
一个孩子不应受这样的罪,但不是所有受罪的孩子都能有如此表现。
Zain的表演是老天还他的债,他每眨一次眼睛,都像夜空亮了一颗星。
拍儿童演员的戏是难的,儿童的生活经验很少,导演无法通过打比方的方式*来说戏,能把儿童片拍好难于上青天。
(*比如《红楼梦》琏二爷好色,但演员本人非常老实,导演说戏时打比方“你别把姑娘当姑娘,你当眼前有一道最爱吃的菜”。如此这般,换做儿童演员,他的想象力是模糊且局限的。)
前一阵子买了任曙林的摄影集,他提到总是留意拍摄对象的动作,最先留意手、胳膊,后来发现脚更有意思。
任曙林,《八十年代中学生》《何以为家》也做了很多“脚上文章”,Zain的粉色凉鞋非常扎眼。
参与叙事的粉色凉鞋这双鞋在叙事上意味着“束缚”,当人物换了鞋,理了发,才拥有了完整的自我。在这之后,他才拥有了力量,回家、杀人,痛快地解决影片之初提出的多个问题。
影片的表层叙事、视听技巧是高明的,但更高明的是内在的原型故事逻辑,这是一个“英雄复仇”的故事,也就是《狮子王》或《哈姆雷特》类型故事。
当我看过的故事达到一定数量时,我渐渐发现上天会对一些创作做出奖赏。如果创作者创作出一个真善美的原型故事,他们就顺应了人类集体意识,而这种意识或多或少跟“神”有关,因此上天会奖励创作者一些表层叙事、视听技巧方面的小礼物(或称之为“灵感”),以便这个故事能够发扬光大。
这部影片其他的巧妙之处也不可忽视,比如做到“雅俗共赏”。
一般大众理解到的表象是“父母有罪”,声讨不负责任的父母。
可是,这里的“父母”其人物虽然具体,本质却是一种符号,只要多想一步就可理解,有罪的是国家,是世界,是“朱门酒肉臭”,是“他者皆地狱”。
世界大同,众生皆苦。彼此为难,众生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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