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编号NO.8,是个小兵,我人生的意义就是追随BOSS。
BOSS就叫BOSS,他也确实是BOSS,救过我一命。
很早我就知道自己生活在一个小说世界里,因为我和预言家比较熟,一天他喝高了,说预言都是狗屁,那些话都是作者安排自己说的。
“在遥远的地球,BOSS会遇到一个和自己实力相当的男人,他会得到一场渴望已久的战斗。”
预言家这样告诉过BOSS。
“狗屁。”预言家嗤笑一声:“知道结果吗?他去地球的第一天就死了。”
知道这些后,我扑通跪在BOSS面前,我说老大你别去,会死。
他笑着摆摆手,说小8呀,你觉得地球之行危险,大可不必与我一起,你随我出生入死这么久,如今有了家室,不像以前横竖一条命,不一样了,我懂。
“小八,如果他真有那么强,那我作为全宇宙的霸主不去打倒他,还有谁能打倒他?”
我膝盖磕出了血,最后告诉他,让我跟你去。
我问大预言家我的命运会怎么样,他答我是不是有病,我这种在正文里直接被“小兵们伤亡惨重”一笔带过的东西,谁知道我是伤是亡。
那就好,不是必死,就有个盼头。
1
BOSS和那个地球人打得天昏地暗,那地球人是个秃头,但仅凭第一形态就可以蹂躏99%宇宙生物的他,却与秃头战斗到了第三形态。
BOSS在我心目中是那样强,哪怕被预言必死,我潜意识里仍不信他有输的可能。
刹那,与我朝夕相处几十年的几个战斗员便在一个冲击波里灰飞烟灭。我知道我与他们身份相同,而这道冲击波在小说中抹去了飞船一半的生命。
我没死,纯粹是运气好。
说来可笑,在主角和反派的战役面前,我连充当背景板的资格都没有。我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在一个黑暗的角落为BOSS祈祷。
可上面传来了BOSS的费力的咳嗽声。我不断听到从他嘴里说出和预言家说过的一样的台词。
飞船逐渐坠落,身边再没有一个站着的朋友。
我听到BOSS清晰的心跳。
他放出最强形态下的最强一击,却被秃头接下,随后倒在地上,不动了。
那光头连皮都没有破。
又过了一会儿,我忘了自己恍惚了多久,那个地球人走后,我蹒跚着走到那个男人面前,那个救下我,问我要不要跟随他去星辰大海的男人面前。
他已经凉了。
2
我把BOSS的头颅抱走,在地球上苟活。
我尽量隐藏在一切小说里不可能描写到的场景中,拼命变强。我不明白,生来是个小兵,就非只能看着最珍惜的人在眼前死去吗?
我每天做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深蹲,十公里长跑,一年四季不开空调。
我不甘心,我想变强,我要打倒那个地球人。我要为BOSS复仇。我要回到我的星球,与我的妻儿度过一生。
3
我尽量把自己伪装成人类的样子,在城市中偏僻的角落生活着,努力适应地球人的日常生活。我不需要进食和社交,但我必须留在城市中,只为了一个目的——
找出预言之子。
在预言中,再过几年,主角会面对一个前所未有的强敌,这强敌便生活在我处的城市之中。
找到他,偷偷杀掉他,取代他,这样我就可以在不违背小说逻辑的情况下与主角一战。然后战胜他。
我会赢他,预言的最后自然是主角胜出,但我告诉自己会赢他,我必须赢他。我为了变强放弃了一切,如蛆虫般日复一日在陌生的星球潜伏着,忍受着孤独和锻炼的折磨,仅仅因为他是主角,我就要输?
不可能,我对镜子中的自己微笑。
咦,这个微笑,何曾相似?
恍惚间,又回到那天出发,我跪在BOSS面前,劝说他不要去,他会死的。
那个在全宇宙未尝一败的霸主,也对我露出过这样的微笑。
4
一百个俯卧撑,一百个深蹲,十公里长跑,日复一日的刻苦训练始终不曾停止。
在这期间,我却遇到一个颇为有趣的人类。
为了避免与人直接接触,我一般会在深夜长跑,而这个自称是“shuai ge”(我刚开始学习地球的拼音,只知发音不知其意)的男人总在深夜的巷口着一身运动装与我相遇。
一开始他会用眼神与我打招呼,为了不使自己看起来奇怪我也只好勉强回应。然后便是互相点头,后来终于有一天,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事发生了。
“哟,你挺喜欢跑步呀?”
路灯下,他停下脚步与我招手。
这就让我处在一个很艰难的境地,不打招呼径直跑过会显得我可疑。 但打招呼便要面临语言不通的险境,我目前的地球语水平只够发出类似ya,he,ca,ka,之类的声音。
试试看能不能混过去?
“Yo!”我学着他语气打招呼。
“哟,我连着好几天这个点见你了,我是工作原因,每天歌录得晚只好现在跑,你呢?”
我思考了一会儿,决定装哑。
我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指了指他的嘴巴,不时发出刚才那种“yo!yo!”的声音,因为置身险境,我难免有些焦急和紧张,怕他不能理解,还多指了几遍。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星球生物的手指只有三根,为了不暴露自己,我特意做了假的中指和无名指,为了避免违和,平时将它们收拢于手心。
我也是过了很久才知道,这个手势在这个星球是被称为“hiphop”艺术的标准手势。如果当时就知道,我是绝不会这样做的。
他见我这样动作,愣了愣,随后莫名其妙头就律动起来,再不问问题,而是和我一起“yo”了起来。
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但似乎逃过一劫,这个地球人看上去很喜欢这种不知所以的互动,还打开了音乐唱着什么东西,我的思维跟不上他的语速,就只能先配合他一下。
凌晨一点,城市某个偏僻的角落,路灯忽明忽暗。
一人,一外星人,就这样yo至天明。
5
几年过去了。
他喜欢与我这样沉默着互动,知晓我是个哑巴,总喜欢跑累了后对我唠唠个不停。
其实我最好的应对便是转移到城市的另一面,这样好不与他再碰头。但自己也说不上来这种感觉,每天无声与他相伴跑步,无声听他倾诉,无声与他这样在音乐中互动,我会感觉很快乐。
陌生的星球,陌生的人,两颗孤独却渴望变强的心碰撞到一起,再难的日子也有了慰藉。
他是个hiphop歌手,始终在圈子的边缘挣扎着,他总勾着我的肩膀说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就再没有人懂他的音乐。
我很想说其实我听不懂你在唱什么,可能我地球语再好点早被吓跑了,但每每见他说至伤心处眼中闪动的泪光,就不禁轻轻拍拍他的背以示劝慰。
一天,他的眼神变得凶狠,突然坐了起来。
“学嘻哈拯救不了地球人。”
“我要变强,我要变成这个星球最强的男人,征服他们后,他们就会都竖起耳朵听我的音乐。”
“Yo(他称呼我yo,我不太喜欢,因为有时候不知道他在叫我还是在自嗨),所以我每天坚持锻炼,我要颠覆这个世界。”
“你知道吗?有个叫秃头的地球人,他代表了这个星球的最强战力,我只要打败他,征服地球何在话下!?哈哈哈,三个月,再给我三个月,我就会向他发起挑战——你干嘛捏我?”
我搭在他肩膀上的手早已不自觉地握紧,瞳孔也已扩散了一圈。
我想起了那句时刻警醒在我脑中的预言。
“几年后,地球上会出现一个少年,以王者的姿态向那个星球上最强的男人发起挑战。”
我为了找到这个少年,为了杀死他,替代他,在这个城市蛰伏至今。
我终究是想不到,我要杀死的人,会是我唯一的朋友。
6
我是一个小兵,他是一个配角。
这样两人的其中一个会付出生命,另一个会头破血流。争的仅仅只是与主角对决的一个资格。剧情决定,只能有一个人以王者的姿态与主角对战。
我有时也想过,是不是在其他无数的作品中,也总有我这样的龙套在默默变强,为争夺一个配角的地位,无休止地在故事看不到的地方拼杀着。
这几年我学会说话了,而我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告诉我唯一的朋友,我要杀死他。
“帅哥,我必须杀死你。”
我告诉了他我的故事,很长,他听得很仔细,一如曾经无数个日日夜夜,我认真用心地聆听着他的倾诉。
他回答我的第一句——太好了,原来你可以说话。
我告诉他,一切都是决定好的,你只是一个配角,你去找他打,只会死。
“换我来,你活下去,如芸芸众生一样活着,不要再出头。”
他笑了笑:“你知道我不会。”
我当然知道,我了解他,正如我了解我自己,否则我不会在一开始就说,我必须杀死他。
我们都明白,有些事,不是你知道了结果,就不用去做的。
“Yo,我不叫帅哥,我叫衰哥。我做什么事情都是最衰的,唱了十几年嘻哈,还是像一张废纸没人知道。”
“那天我告诉过你,我要变成最强的人,获得绝对的言语权。我必须和他战斗,只有我,非要我,必须要是我,站在那里,打败他。”
他摇了摇头:“换做是其他的谁,都不行。”
“做嘻哈的,站着活,站着死,绝没有如芸芸众生一样活下去的道理,我绝不容许自己这样。”
我点了点头。
“只有我,非要我,必须要是我......”我喃喃重复着他的话,最后重重点头。
“正是如此。”
我掀去衣袍,露出我原来的样子,我和他选在一处深山,没有人会知晓我们之间的战斗。
他笑着,神光灼灼,对我摊手。
“来吧。”
我起身冲向他的那一刻,天空飘下了细细的雨。
7
我将他的唱片收起,放在贴身的左侧衣袋里。
他最后按住我的肩膀,轻声说:“都一样。”
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他又将我的肩膀抓紧,狠声说:
“Yo,干掉他。”
我将他的手握紧,说好嘞,却发现他已经没有了气息。
我将他埋进森林的土地里,插上一块无名冢,将BOSS的头颅埋在旁边,随后走出山谷。
我继续走。
走过沙漠,走过河流,穿过海洋,穿过一座又一座城市,来到那个光头的面前。
他对我点了点头,彼此同为强者,自然感受得到对方身上摧枯拉朽的强大气息。
“你很强嘛,名字是?”
我的右手轻轻拍在心脏处。
“帅哥。”
8
大地在剧烈地颤动,风景不断倒退,一座座建筑在我和他的经行之路上被击碎,在空气中化为飞灰。
拳与拳每次碰撞的一瞬都会在地面震起大片的尘土,随即留下一道深深的沟壑。
我意识到了这个秃头的强大,我也意识到当时远远向他仰望而去,那个弱小的自己,有多么可笑。
那时的我,还根本不明白BOSS究竟在和一个多么强大的男人战斗。
“哪怕知道他有这么强,哪怕见证过了这样压倒性的力量,你还是......”我努力抑制着身体因为恐惧的本能发出的颤抖:“你还是要和他分出胜负吗?老大......”
一道残影在眼前闪过,空气在一霎短暂地凝固。
时间再次流动起来的时候,只觉右臂一凉,随即一只断裂的手臂高高旋起。
“为什么非和我打不可?”他淡然发问。
我高速后退到一个安全的距离,收紧肌肉止血,而后艰难地喘息着。
我咧着渗血的嘴笑。
“命运。”
他略作思索:“为这么个随便的理由就拼命,你有病吧?”
我咧开渗血的嘴角。
“随便?”
曾经有一个男人,他是全宇宙的霸主,却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预言孤独漂泊无数的岁月来到地球,但求一战。
命运决定了他只是个衬托主角强大的石头,命运决定他会毫无尊严地败北。
曾经还有一个男人,他的才华本应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与喝彩,他没有得到,因为命运。
命运决定他是个配角,命运决定他不会为人所知,命运决定他会对世界绝望、努力变强用武力去践踏世界。
这样的觉悟,被一个生来就无敌的主角概括为随便。想至此处,我不由笑意更盛。
瞧瞧你们这两个家伙,到头来,你们付出生命去拼来的,都是什么啊?
主角静静地看着我仰天长笑,还抠了抠鼻屎。
“你说得对,说得对。”我笑弯了腰:“是不太像话,那我换一下吧。”
“我,编号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时空里,没有我征服不了的东西,现在我要征服地球!”
“我还喜欢玩嘻哈,你们地球人的审美过于差劲,待你们沦为奴隶之后,我要你们坐着的时候、站着的时候、躺着的时候,都在听我的音乐!”
他点点头:“像反派了。”
“如果全宇宙的霸主都逃跑了,那么谁来打败你!?”
我朗声大笑。
“迎接我的愤怒!”
9
凌晨三点,烛台燃尽了灯油,忽明忽暗间,作者猛地晃了晃脑袋。
外面下着大雨,他起身将窗户关紧,回到工作台上,觉得清醒了一些。
这可是小说最后的修订环节了,必须好好把关,不能出差错。
“嗯?”
他推了推眼镜。
莫名奇妙出现了几句奇怪的台词。
“我,编号8,是全宇宙的霸主,在浩瀚的时空里,没有我征服不了的东西,现在我要征服地球!”
“主角背过那句焦黑的尸体,迎接起人群的欢呼,他已经数不清这是自己轻易击败的第几个恶人了,他淡淡地对人群招着手,忽觉脸颊有些微痒,用手一摸,指尖上分明是一道淡淡的血痕。”
作者摇头苦笑,顺手拿起橡皮擦。
编号8是什么?还有,设定里主角可是无敌、绝不会受伤的,血痕又算什么?
不服老不行喽,看看自己迷迷糊糊的时候,都写了些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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