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2016.8.19-2016.8.24 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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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获奖作品,作为一部享誉全球的小说,被很多人熟知。很早就听说这本书,很早就标记为“想读”,但从来没有具体了解过这是一本怎样的书。对于经典总是这样的状况,无数次的听说过这个名字,却从来没有读过,或者仅在小时候的课外读物上读过节选片段,没头没尾的一小孩子的心智根本读不懂的。
打开读这本书,是在单位图书室的架子上,封面极为吸引我——纯色、明亮、简单,硬面。抽出来,是本标注过的书,特别开心。
关于经典书,我有这样的体会,越是经典越是会被不断的提起,但是不论听多少遍书名都不能代表你读过,这些书是真的值得捧起来读一下的。学过课本上课外读物中的节选,也不能代表这本书你读过,在优秀的节选也不能代表这本书的十分之一。当然有些书,我们是读不懂的,读不下去的,但是要去尝试不要放弃,不能总将自己的口味放在口水书上,这样是永远也不会有进步和深度思考的。有些书我们小时候读过,有的是简版有的是原版,这都不影响现在我们再读一遍,年纪阅历的增长会让我们在读同一本书的时候有不一样的感受,这是相同的书也是不同的。经典书值得我们读,值得我们多读,值得我们读很多遍。
再来说说这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看到书名多么的困惑,究竟是什么样的故事呢。读完之后,发现跟自己想的完全不同,出乎意料的情节,出乎意料的感受。读的时候停不下来,很上瘾。
读完后,合上书这些情节能清楚的记起来:
雪停的夜里,莫迪小姐家里着着火了,梅科姆镇的男人们穿着五花八门的外套和内衣在莫迪小姐家灭火抢救家具,杰姆和斯库特躲在拉德利家院门前,直到火被扑灭才回到家。回家之后,阿蒂克斯发现斯库特肩上披着一条棕色羊毛毯,但毯子并不是他们家的,他们两个因为太专注的看火,连被披上了毯子都不知道,显然这条毯子是从不出门的怪人拉德利的。拉德利也在关注着街道上发生的事情,悄悄给两个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又悄悄地离开。事后杰姆跟斯库特说:“你只要想一想,如果你一回头,就能看见他了。”这里面有遗憾也有激动,那个夜晚无法回去,但他们似乎与怪人更近了。
黑人汤姆即将受审前被移送到县监狱,当天晚上阿蒂克斯守在监狱楼下门前,他坐在一把椅子上读报纸,一群人开着车来到监狱门口把他围了起来。这时候斯库特、迪儿和杰姆冲到阿蒂克斯跟前,和这群人对峙。在这样剑拔弩张的时刻,因为不懂世事的小姑娘斯库特几句天真的没人理会招呼而被化解了。这看似荒唐,其实正是斯库特的天真唤起坎宁安先生内心的柔软的人性,他想到自己的儿子,想到眼前的阿蒂克斯是他们的朋友是一个律师,而不是敌人。斯库特不仅帮了自己的父亲,还救了汤姆,而这个孩子却毫不知情。
内心中最为纯净的小孩子并不能理解为何这个时刻阿蒂克斯会在监狱门口守着,也不能明白突然出现的这群人是谁,他们要做什么。其实我也不能完全明白这背后的原因,是那个时代那个小镇才有的针锋相对吗,是阿蒂克斯出格的为一个黑人辩护才引发的这一连串的故事。这个辩护律师是阿蒂克斯并不是意外,是因为他的专业,他的原则,他对待黑人帮佣卡波妮像家人,他要求孩子们尊敬卡波妮像自己的母亲。在梅科姆镇,只有他才能做到为汤姆辩护。
阿蒂克斯因为州立法委员的紧急会议离开两周,周末怎么去教堂成了问题,卡波妮不放心让兄妹俩自己去教堂,于是决定带他俩去首买教堂——一个黑人教堂。为了带他们去教堂,可以看出卡波妮极其紧张,她给两个孩子从头到脚收拾一番,好像是去参加非常重要的仪式,她自己说只是不想让别人说自己的孩子。是的,她已经将这两个小家伙看做是自己的孩子,带他们去自己的教堂,不想让别人看轻自己。他们三人来到首买教堂,不出意外的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人群自觉地分开来,人们围住并注视着他们,直到有人从人群中走出来化解紧张,把他们引导向教堂的前排,接受了塞克斯牧师的问候。
首买教堂和白人的教堂很不一样,作者用小孩子的眼睛观察表达这些不同之处,也说出当时的黑人生活的差异。首先是教堂里的装饰,首买教堂并不华丽,没有安天花板,也没有刷漆,讲台是粗陋的橡木,标语已经褪色,唯一的装饰是一副影印的画像,也没有平时教堂中常见的钢琴、管风琴、唱诗本和礼拜设施。其次是礼拜的形式,唱诗并不是每人一本唱诗本,而是一个人领唱,上百个人一字一句的跟唱,赛克斯牧师布道也不太一样,他会更加自由的运用自己的讲坛,指出社区中具体的谁在那方面做得还不够好,还会对人们提出要求甚至是捐款的要求。赛克斯牧师号召大家为在监狱中的汤姆的家人捐款,后来发现这不仅仅是号召而是实实在在的任务,当罐子里汇集的款足够十美元时才肯结束晨奉,牧师甚至会指出有谁没有走上来要求他上前来捐钱。缓慢痛苦的这十美元终于凑齐了,大家终于松了一口气,这都是斯库特和杰姆没见过的形式,只有在这个教堂才有的。在礼拜结束的路上,杰姆问卡波妮为什么他们会用这种“逐行领念”的方式唱诗,是因为唱诗本不够吗,或许大家可以凑钱买唱诗本啊。卡波妮笑了,她告诉杰姆即使有足够的唱诗本也没用的,因为这里的大部分人并不认字。首买教会只有四个人认字,这四个人也没有谁是正八经上过学的。
在教堂里的发生和发现的事情,让我无法平静。作者用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这样天真的视角向我们呈现那时大部分黑人的生存状态,只是在教堂的这样一个上午就可以窥探他们的日常,他们的艰难,他们财富和知识同样的匮乏。在这群人中卡波妮是勇敢的,她的勇敢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识字,另一部分我认为是因为她是阿蒂克斯的朋友和家人。这次她带着两个白人孩子去了黑人教堂,后来她又带着这两个孩子去了法庭的二层,坐在黑人当中。她把这两个孩子当成了自己的孩子,她是打破黑人与白人的界线的战士。并没有谁比谁更高贵,是人心中把和自己不同的人划分在栅栏外。黑人的处境是多方的原因所导致的,有白人也有他们自己,也有多年来的传统,要改变着一切不是靠一个人一群人,是要靠很多代人的努力才行。
阿蒂克斯的弟弟杰克是个讨人喜欢的帅哥,他被斯库特上了一课。晚上他跟阿蒂克斯说他不永远也不想要结婚,因为他怕有孩子。看到这我的心颤动了一下。还在上学时候的我多么喜欢孩子啊,喜欢每一个纯净的生命,旺盛的精力清澈的笑容,看到人家的孩子都会拔不动腿恨不能自己马上生一个养一个。可是现在,越在这个社会上见得多越能认识到世界的残酷,越能认清自己认清别人的时候,就不想要孩子了,甚至会害怕。一个孩子是一个生命啊,我都不能很好的面对这个世界,怎么能教给孩子呢,我只愿意爱自己,怎么能很好地爱孩子呢。跟恋人的相处中,我也是更愿意独立的只在乎自己的感受,想要对方是一个可以像手机电脑一样随时待机,在需要的时候才唤醒的存在,不愿意花时间在他的身上,这样的我怎么能对一个孩子一个旺盛的生命有耐心呢。每每在外面看到不懂事的熊孩子,在火车上公交车上遇到大声说话任性的小孩,就想这样的孩子为什么要带出来啊,自己在家任性就好了,干嘛要出来霍霍人,火车上应该有一个装置——说话声音超过50分贝1分钟以上就会原地爆炸。你看你看,我这样恶毒的人是不应该有孩子的吧。当父母连资格考试都不需要的,多可怕。你的三观正吗,你怎么去教育一个小孩子引导他树立他的人生观呢,好可怕。再想想这个问题,你是要放任他自由发展让他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呢,还是要让他守规矩学习各种兴趣班呢。一个听话的孩子到底是帮了他还是害了他呢。多么想这个孩子必须要守规,有原则,只要在原则范围内就随便他好了,可是细想想这很难的吧。我还想要让孩子去试错,一件事不让他做但不告诉他为什么,还不如让他在可控范围内自己亲自做一下,试个错体验一下,以后就会记得更加清楚。但这也都是说说,不知道真的当别人母亲的时候还会不会这么想了。别人的母亲,天呢这个词好可怕。
阿蒂克斯跟杰克说,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但他们能比成人更快的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
有时候一个孩子的无理取闹和任性只是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想要获取更多的爱和关注,我们需要认清这样的时刻,在他们任性的时候选择忽略他们,表明自己的立场,并不会因为你的任性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关注和爱,相反的,我还会更加冷漠,直到你恢复正常好好说话,无理取闹是不会解决任何问题的,要好好说话才能博得尊重。尊重,一定要和孩子处理好“尊重”这个词,要相互尊重,要把他们看成一个完整的个体来对待,尤其是心理上不能把他们当成小孩子,这样才能培养出冷静的孩子。唉,但是想想看一个冷静的孩子也是很无奈的事吧。就连我现在都很讨厌自己的独立和冷静,也会羡慕那些愿意黏人撒娇的灵魂。人总是矛盾体。
看这本书,大的惊心动魄给我留下的印象不如这些小细节,怪人拉德利也不会让我很好奇。
读的时候我会想,如果在小时候就能读到这本书该多好,但细想想即使读到也不会成年以后的这些感悟吧,毕竟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阅历下,同一本书读出来的是不同的感受。但我以后会给自己的孩子读这本书的,无论他懂不懂,也会在几年后继续读它,会有新的感悟。这是一本值得读很多遍的书。
写这篇读书笔记距离读完书已经一个多月了,时间越久越难写。书中的细节多感情细腻,没有大段的说教,都要靠自己的感悟,也难写。把自己的感受转化成能让别人看得懂的文字记录下来,好难。在写的过程中,差不多又把这本书读了一遍,算下来也差不多是第三遍了。
终于把这篇文章写完了,如释重负。但好像,没写出想法的百分之一。
想要找一个能坐在一起静静看书的男人,完全不需要说话也可以的那种,也可以同看一本书一部电影相互交流感受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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