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的朱先生家里拆迁得了四百一十万,于是朱先生便准备把这笔钱存到银行,等着“吃利息”,这样算起来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
不过,当他去银行存钱的时候,银行理财顾问却推荐他,将这一百四十万买成其它产品,一年以后再取出来,利息高,朱先生想了一下,觉得也可以,反正这笔钱暂时也没有没有用处,于是就这样做了。
然而当一年以后,朱先生去银行想把钱取出来,却傻了眼,银行经理告诉他,他的钱只剩下十八万,其余一百多万都已经被买成了基金,且已经被“自动滚存”,这下,朱先生可急坏了。自己的钱本来是想放在银行吃利息的,怎么变成买基金了,要知道基金可是有风险的,万一以后赔钱了,自己可就亏大了。
朱先生于是赶忙询问银行经理,不料经理却回答说,这款基金只是代销产品,且银行这边没有告知义务。一句话,轻轻松松就把银行的责任免除。
事到如今,朱先生只想赶快询问解决办法,他说自己对于此事并不知情,不能让自己承担这些损失。然而银行经理却说,朱先生买的产品退不了,除非有一个人愿意当“接盘侠”,购买朱先生的产品,然而这样的可能性也几乎没有。
于是,朱先生便提出的要求便要求银行将这些钱连本带利取出来,然而得到的答案却是,朱先生是购买的基金定投,因此不能轻易更改合同,若是有什么疑点,则应该询问基金公司。
再给基金公司那边打电话,得到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我们这边不负责告知客户,是由银行售卖方告知的。这样一来,两方相互“踢皮球”,相互推诿,自然无法说清。
遇到这样的问题,大部分人都是“自认倒霉”,毕竟,在面对这种权威部门时候,我们只是弱者,并且能做的非常有限,所有的损失,大部分都是只能让消费者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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