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当中经常有人以以己之名签下借条、欠条等等债务凭条的,但你真的会追债吗?
结婚证这一纸契约,有时候也可能是追债连带保证书,所以本文里有你不得不知的追债夫妻法律常识。
特别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没有签字那方也有相应的法律风险。
因为有新的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大熊律师解读
第一条司法解释强调了“共债共签”,包括当时签署或事后追认签署两种情况。从根源上有效避免夫妻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的情况发生,也有效帮助债权人事后事前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第二条司法解释是解决家庭日常生活债务的负担问题,夫妻内部的约定无法对抗外部第三人,只要债权人能够在证据凭证上证明确属夫妻双方家庭日常生活开销,那么没有签字那方也需要一同承担还款责任。
第三条司法解释是特别强调了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承担的举证责任问题。如果债务数额较大,且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内的家庭开支,则夫妻未签字一方不承担还债责任。
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给了广大准备签借条、欠条或者给别人签条的人几点启示:
1、借款和欠款为保证还款的能力和责任清晰,如果债务人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建议要求双方都要签字后再出借款。
2、借款和欠款的事由一定要写清楚明白,到底是借去搞什么?是家庭支出?还是赌债?情债?一定在债权凭证上写的清楚来龙去脉,到时候为你有朝一日法庭举证做贡献啊。
3、借款之前最好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做下尽职调查,债务大哥到底有没有还钱的能力很重要,不然你就当你的借款白给咯,因为还款遥遥无期,然后此恨绵绵无绝期。
4、最后,一点热心忠告,要想还钱不闹心,不随便借钱和让别人欠钱很重要,或者更大度一点借了就算给了,也不要再记挂于心,一切就舒心了。
明天就要实行的热乎乎的条文关你的要紧事就在于,扩大追责的范围,不仅仅是夫妻签字的那一方,如果涉及到是用于家庭开支另外没有签字那方也要承担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