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领导者,这里重申一下,是领导者而不是管理者,也不是领导。我们每做一件事情,需要给出行动并且给出行动背后的理由,否则就会被定义为任性。为什么会有这个理论呢?并不知道,但是在心理学上,有一个认知,就是当我们说出一个结论然后再给出一个理由,会被对方认同的比例有80%,而只是说结论,被认同的比例只有不到40%。
举个例子,我在今年4月份在团队内部跟伙伴们说了一个晚8:30分的诉苦人的活动,但是并没有跟大家说明白这个活动的意义,做这个活动的原因。但在6月份和7月份组织组织诉苦人活动的过程中,我就强调了2次做这个活动对于学习者的意义。
从执行结果上,4月份的伙伴不太愿意去执行,执行的伙伴也真的把活动变成了诉苦活动,还职责了我的任性,而6、7月份,我不仅和组织者讲了,还和学员讲了,整体的执行效果也很好。
从评论上,也从任性变成了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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