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江母也是猛士,都是灼心前行 ,然而在这个时代出现猛士是一种悲哀 。
绝望之下,灼心前行
一
2016.8.26
江歌母子,刘鑫三人聚会
11.2
江歌刘鑫送江母回国,当晚刘鑫与陈世峰分手
11.3
刘鑫与男友陈世峰发生冲突,请求江歌与她结伴回家
11.3 晚
江歌被陈世峰杀害,此时距离江歌和江母通话结束仅8分钟
11.4
江母前往日本寻找真相
2017.12.20
陈世峰故意杀人罪被判20年。
我相信,如果换掉四个人的名字,和正常的案件一样不起波澜。
可最终杀人者不偿命,玩火者未自焚,人间从此留下一家几条孤魂。
用鲁迅先生的话评论:
我,一个也不原谅。
二
很多年前
东西还是泊来的好
人才还是出国的好
朋友不止一次的说过外国环境多么优秀,对人权多么尊重
连死刑也没有
然而前几天,他还不停的跟我说:
杀人偿命!诛心害命!
难受,难受啊!
陈世峰该死,却受益于“优秀”的国外法律环境得以“逍遥”。
刘鑫罪不至死,一个平凡的姑娘无意间挑动了整个民族的怒火,日夜煎熬。
是不是可以算某种程度的生不如死?
我又一次对“死”这个概念产生新的理解。
回顾“江歌”案件一整年的撕扯,案情的重点更多的放在了刘鑫与江母的事件上面。
刘鑫至今还不知道自己在挑战什么,她挑战的东西早已超出了事件的本身,超出了年龄,经历的本身,却还像一个撒泼的小孩子一样蜷在角落,渴望原谅。
她如果知道“人性冰冷”这一件事件会给一个生活平凡,内心饱满的民族带来多大的伤害
也不至于默不发声,又频频洗罪。
你是中国人,你洗得掉吗?
三
不知是事件太多使人麻木
还是知晓“犯错就认,知错就改”的道理就可以被原谅很多事情?
不仅可以不用偿命,还期望推诿他人,不受重刑。
判决立下,陈世峰幡然悔悟,昏厥于案上。
这一幕,多少人冷眼一笑。
至少我有。
我不妨恶毒的想:陈世峰的痛苦只是一时的,二十年相对很多人的痛苦已经很短了,他大可坦荡的接受自己的判决,在环境舒服的监狱中消磨罪恶。我害怕的是二十年后,当陈世峰心安理得的踏出监狱,重新生活,连自己都原谅了自己。而刘鑫还在避罪,江母还在受难。
那时怎么说?
四
我只好气得发抖
施暴者竟然成为了唯一受益者。
国民的阵痛还在继续,刘鑫势必长久忍受折磨,案件在判决的那一刻焦点又回到了江母身上。
无怪她冷静的说:“我希望陈世峰无罪释放。”
是何等绝望的控诉。
是何等的不公平。
谁又能给人心一个解释?
杀人犯陈世峰?诛心者刘鑫?受难者江母?还是日本法律?
都没有。
绝望,使江妈妈一年多以来爆发出异于常人的战斗力
但我对这样置死地而后生的力量感觉彻骨。
民愤未平,难道又只能等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
我害怕世人对残暴之行感到恐惧和无奈
我害怕杀人不偿命
我害怕热血会冰凉
所以让上帝去原谅它吧
请送它去见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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