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该怎样写小说呢?老舍先生如是说。
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
什么故事都可以用。
恋爱,冒险,鬼狐……无一不可。可是,鬼狐故事都把鬼狐处理得像活人,专以恐怖读者为目的,如果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就写成研究报告了。
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选择故事时,就应预设这故事对人有何价值、有何启示。
依着上述原则,应该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平凡的,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比选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
写一篇小说,假如不善描写风景,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可以少写对话。但是,人物必不可少,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作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
因此,先写简单故事,以便多注意人物创作。英国狄更斯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但没几人读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他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恰恰是因为他创作出的鲜活的人物。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于故事本身的刺激,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的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
小说要的是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如果只是揭发丑恶,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或只在嫖赌中有经验,并没有从其中追求更深的意义,就绝对不是崇高的。
选取平凡的故事,而我们又有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就不愁没有东西好写,再对客观事实加以主观判断,才是对人生的解释,才是小说。
反之,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我们应采取保留态度,如果其没有必然的道理与尽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
以事配人与以人配事
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比如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想以他为主而写一篇小说。
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人与事都是我们的参考资料,不分先后顺序,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
比如,听到一个故事,主人翁是年轻人。可是经考虑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老年人,或许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切记,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不是随便给某事某物照相,而是通过创作传达思想、情感。
遇到一个故事,不要急忙去写,我们需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就能发现许多不圆满的地方,还有不熟悉或不知道的,该添补就添补,该打听就打听。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足,生意才越兴旺。
小说是酒精,不是掺了水的酒,历史,社会,文化,小智,职业,相貌,习惯都需想过,我们要写的人正是要写的事的必然当事人。这样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连,看不出虚构的痕迹。
人物的话语一方面背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我们不必用惊奇的言语,凭着生活经历及观察中得来的经验,加之对人物多方想像,我们替他说一句话,平凡,简单,而动人。
穿插景物描写也不是完全为了美,而是为了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有它的存在意义,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
如此看来,写小说尽管不是极难的事,但至少不是件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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