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苏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数字经济专题学习报告会,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年初,苏州还以“新年第一会”的形式对数字经济和数字产业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近年来,吴江检察机关积极找准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持续为数字产业健康发展赋能。不应否认,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已对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诸多新挑战。多年来,出于各种原因,不少机构在尽可能多地收集、存储、使用、开发和交易数据。数据处理者若违法违规获取和利用数据、侵犯隐私,不仅威胁企业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也会成为电信诈骗等下游违法犯罪的“帮凶”。如在该院办理的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赵某就通过路由器收集大量用户上网信息,隐蔽性极强。
积极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首先,要加强对数字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的全方位保护。重点惩治涉及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的侵权假冒行为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并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风控管理机制。依法审慎办理数字经济人才涉罪案件,准确区分合法兼职获利、合法股权分红、知识产权收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行为与职务犯罪之间的界限。
其次,要助力创新载体平稳高效运转。探索数字经济科研创新“容错”机制,对发生轻微犯罪、过失犯罪但完成重大科研创新任务的科研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平台载体用于科技创新、产品研发的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行政处罚、刑事立案等活动的监督。
最后,应积极助力优化高品质创新生态。持续净化网络空间,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发行、交易虚拟货币,利用虚拟货币实施传销、洗钱等犯罪。提升办案团队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固定和综合运用能力,培训选拔专家型人才和业务骨干从事数字经济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专家证人、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等办案机制。此外,深入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地,开展法治宣传、预防咨询,帮助企业增强规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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