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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之别

家国之别

作者: 陈建军 | 来源:发表于2023-05-20 07:46 被阅读0次

    ——《论语》学习之本周复习(13·14

    本周重点学习了《子路篇》的第十四、十五两章。

    前几周学习了《子路篇》的前十三章,是围绕“先之,劳之,无倦”这个思路,对《为政篇》进行更进一层的分析阐释,重点围绕“先之,劳之”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说;同时,本篇还暗含了“庶矣,富之,教之”的线索,这个线索主要包含在“劳之”里面。夫子被用“三年有成”,善人为正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王者出山也“必世而后仁”,都是围绕“教化”而说。所谓“教化”,就是教成于上而易俗于下,“风行草偃”“天下归仁”,才是大道之行。

    第十四章,“冉子退朝”章。

    冉子退朝。子曰:“何晏也?”对曰:“有政。”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

    冉有在季氏的私朝退下,来见先生。先生说:“怎么这样晚呀!”冉有回答说“因为有国正讨论。”先生说:“你说的怕是季氏的家事吧!那不是国家大事,如果有国正,虽然现在我没有被任用,只是个国老顾问,也应该能预闻听说得到的。”

    朱子《论语集注》曰:“大夫虽不治事,犹得与闻国政。是时季氏专鲁,其于国政,盖有不与同列议于公朝,而独与家臣谋于私室者。故夫子为不知者而言,此必季氏之家事耳。若是国政,我尝为大夫,虽不见用,犹当与闻。今既不闻,则是非国政也。其所以正名分,抑季氏,而教冉有之意深矣。”

    第十四章是继第十三章的“正其身”的道理之后,所举的一个具体事例来阐述注释,说明“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夫子从最细小微小的一个事例(一句话,或者说是一个字)来说明“正身”的含义。同时,又遥相呼应第三章“必先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的道理。

    《雍也篇》第14章,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耳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孔子的学生子游做了武城邑的邑宰。孔子问他:“你在这里得到什么人才没有啊?”子游说:“有一个叫澹台灭明的人,做人循规蹈矩,走路不抄近道,行事不走捷径,没有公事从不进我屋子里。”澹台灭明“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尽管灭明和子游有同学的名分和关系,但澹台灭明没有公事绝不到子游的办公室去。这就是公私分明,公是公,私是私。

    这里,孔子从与冉有最平常的一次日常生活的对话中,敏锐地捕捉到了“正”与“事”的差别。一般人可能觉得这个差别很“细微”,无关紧要,我们很多在单位里工作的人,明明是几个人喝闲酒、唱歌跳舞,不是回家却给爱人说单位里有公务吗?可夫子却不认为这是小事,而是事关“正身”“正名”的大事,从而引出了什么是“正身”以及之所以能够正身所需要的是更为内在的心性是什么的深意和思考——分清公事和家事,分清内外。很多时候,许多人在一些事情上家国不分、内外不分,后患无穷。所以,分清内外这一点非常关键,朝堂上,言公事;私下里,谈私情。从而也很自然地引出下章,鲁定公关于“一言兴丧”的讨论。

    更为重要的是,孔子为什么能从日常谈话中,敏锐觉察到一个字的公私差别,这正是“格物致知”的功夫。格物不仅要格出世间万物的道理,更要格出人与人、事与事、话与话的差别,这就是圣人与庶人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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