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花了2个月的时间,确切的说是近两个月的每天中午15分钟时间,终于在前几天把《十大变态杀人案》这本书看完了。
这本书看着挺郁闷的,好多故事都是虎头蛇尾,开头场景营造的极其诡秘,破案人员也是各种探查,能看到作者的意图,旁征博引世界上的类似案件,但是整了半天,有的案子最后破了,有好几个案子,最后也没写咋破的。
对于读者来说,当然想看到一个破了案的案子故事,好奇心驱动嘛,但是在作者角度考虑,可能现实生活中就有很多无法侦破的案件,更符合事实。
通过看这本书,感觉变态的故事太好写了。所谓变态就是有别于常人的方式去做一些事情,那非常人的方式,真是太多了,随便想,只要不是正常的思考方式,做事方式,那就写吧,这样的故事在逻辑性方面也会好写,因为你可能无需考虑太多逻辑问题,变态的人还有什么逻辑而言么。
我们看书里的两个故事:
第一个,有一对父子,路过一个村庄,车翻了,一车的肉都被附近村庄的人抢走了,结果这两个人很气愤,就专门劫持这个村里的人,把人肢解了,剁成块,散落在村庄附近,就让村里的捡人肉吃。
第二个,有个妈妈的孩子被一个人杀了,这个妈妈想了一个办法报复那个杀人犯,就从精子库中找到这个人的精子,通过试管方式怀上对方的孩子,然后把孩子生下来,通过虐待这个孩子来报复杀害她孩子的仇人。
这种故事,是不是很好写,弱逻辑,心理变态,这样的故事都是脑洞大开,有点和吹牛差不多,吹牛谁不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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