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国刑法教科书》
作者对刑罚的演变做了简明清晰的介绍
1851年对帝国刑法典进行起草
1860年代推出
1870年代开始逐步适用
期间废除死刑和恢复死刑出现反复
《少年刑法》《少年法院法》的出现具有划时代意义。
社会矫正和保安措施,罚金,劳动教养的出现标志刑罚全方位改革
1919年战后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大量的立法需求,许多民法商法以及社会治安法律条例的出现,使得刑法典不断得到精修,将一些不适宜使用刑法典约束的行为得以摘出,直至1930年《酒馆法》的出现,魏玛德国的现代刑事法律已得到完备。
总结日期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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