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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禁“枪”之争

中国的禁“枪”之争

作者: 老Q矢志读完廿四史 | 来源:发表于2018-10-15 10:20 被阅读9次

            枪击事件屡发的美国,虽然屡有倡言禁枪,但在上层有军火集团抵制,在基层则既有群众持枪的习惯又有理论依据,所以始终屡禁不止。

            据说,美国的国父们在设计这一政策时,正是基于对私有制的保护和对政府的不信任,考虑到个人在私人财产遇到任何势力侵犯时,老百姓都可以拿起有利的武器,进行自卫和保护。所以在美国,误入私人领地,面临的后果可能是非常严厉的,也不可能出现占着别人的房子不肯搬出去的情况。

            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汉代中国,当然不鼓励老百姓拿起武器保卫自己的私有财产。毕竟,当时的观念,是财帛子女,尽为王有,但是,由于当时的武器系统缺乏后世的科技含量,老百姓随随便便就能在家里做出简单的弓弩长枪,武器泛滥居然也成为当时的一个社会问题,汉武帝时代的朝堂上,居然就开始了一场禁“枪”之争。

            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当时的丞相公孙弘首倡禁枪,他的理由是,坏人手中有武器,给官府办案带来了很大障碍,“十贼弩,则百吏不敢前”,十个老百姓拿着家伙,一百个官吏也不敢上去抓他,估计官吏手里不会没有家伙,甚至可能比老百姓的更精良,可是,“贼”这时候敢玩命,官吏抓人,也就是个混饭的职业,狐假虎威则可,真要玩命的碰上混饭的,真不知道谁抓谁,估计当时这种戏剧化场景出现得不少,都惊动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就想从根子上一劳永逸解决问题,“禁民毋得挟弓弩”。

            反对者当即讲了三层意思,第一,发明兵器,是为了“禁暴讨邪”,本意不是为了让人用来犯法,因此,持有兵器本身并不违法。第二,持有兵器是中国古代习俗,礼记上记载,“男子生,桑弧、蓬矢以举之”,就是说,男孩子刚生下来,家里就要找好木头,准备给孩子做副弓弩。习俗不宜改变。第三,禁枪恐怕对“贼”没什么约束力,良民却没有什么有效手段抵御坏人的侵害。所谓贼人,敢杀人越货违反法律,还会遵守不带刀枪的法律吗?倒是遵守法律的良民,真要遇上私带刀枪的贼人,就毫无抵抗之力了。

            禁“枪”还是不禁“枪”,其实古今中外,支持和反对的理由都差不多,真正落实到什么地步,其实反映了对政府功能的认识,同意禁“枪”的地方,无疑认为自己的政府是强大到能公平公正保护每个个体的权益的,不同意禁“枪”的地方,无疑对政府存在着不信任,到底哪种观念更准确,人类社会还没有给出最终答案。

             就我个人而言,我拥护个人持枪的权利,但坚决反对枪械的泛滥。汉代的那场禁“枪”之争中,反对派占了上风,但现代的枪械,杀伤力实在太大,使用中的事故也大大增多,中国古圣说,兵者为凶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说得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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