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章第五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诗》云:“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译文
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母亲,爱心是相同的;用奉事父亲的心情去奉事国君,崇敬之心也是相同的。所以奉事母亲是用爱心,奉事国君是用尊敬之心,两者兼而有之的是对待父亲。因此用孝道来奉事国君就忠诚,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级则顺从。能做到忠诚顺从地奉事国君和上级,然后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禄和职位,并能守住自己对祖先的祭祀。这就是士人的孝道啊!《诗经·小雅·小宛》里说∶“要早起晚睡地去做,不要辱及生养你的父母。”
我的解读:
父母父母,在我的认知里,父亲和母亲在法律、伦理、亲情等各方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在古代的“士”眼里,父亲与母亲还是不平等的。所以,才提倡“资于事父以事母”。可见,在封建伦理道德中,“父权”高于一切,连“君权”都要退让。所以,才提倡“资于事父以事君”。
“父权”究竟有多大?古代,讲究三纲五常,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一个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不仅在社会上没有地位,在婚姻家庭中,也毫无地位可言。就连儿子孝敬母亲,也可以不象孝敬父亲那样付出那么多的爱。如果事母能够“资于事父”,那就不得了了。父权,高于一切。
千百来的男尊女卑,女人存在的必要性,除了传宗接代,好像没有其他的价值。可怜的古代女人,哪有什么权利可言。
这就不难理解,当代社会上出现的婚姻家庭问题、女性职业空间狭小问题、性骚扰问题,等等,无不深刻地打上长久以来“父权”至上的烙印。
在《圣经》当中,也有要求妻子顺服自己的丈夫的教义,并且认为,妻子服从丈夫是回归到本位,摆正次序。因为上帝造人是先造男再造女,上帝造女人是为了陪伴协助男人。所以男为主,女为次。说到底,信仰耶稣的人认为,女人是男人的附属品。
我参加过一些社团工作,一位工作者说:只有妻子无条件的服从丈夫,这个家才能得到永远的安宁。他们还真的以这样的方法,帮助一些家庭解决家庭矛盾。他们说,一个女性,不管在社会上获得多大的成就,回到家庭就应该尽一个妻子的本分,无条件的服从自己的丈夫。
如果说,这是当代社会解决家庭矛盾的唯一有效方法,我也是醉了。
但是,不可否认,这些以牺牲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利、地位、主动性,自主权为代价的简单粗暴的方法,在某种程度上,还真的是发生的作用。
这些是题外话,回过头来,一个人,如果对君王和上级,是无条件的忠诚、顺从与尊敬,夙兴夜寐,那么保住自己的禄位,是不成问题的。
可是,这种以牺牲自己的个性,换取得来的禄位,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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