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微博知乎上突然全是江歌遇难案,网上似乎全是在议论刘鑫,一开始以为刘鑫是凶手,后来从网上了解了下,凶手是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知乎算是比较理性的一个社交平台了,我从知乎上看了一些关于这件事情的过程自己讨论。我思考了很多,我理解刘鑫的心情但我不赞同她的做法,同样也为江歌感到不值。但屏幕前的你我并没有评判他人的权利,怎么说呢,我觉得评论某件事或者批判某个人必须彻底了解其前因后果,没有了解始末,任何人都没有批判的权利。所以现在我想讨论的不是刘鑫,不是江歌,也不是陈世峰,而是“我们”——一群“正义”的围观审判者。
英剧《黑镜》第二季里面有一集叫“白熊”,简直就是就是江歌案的剧场版。探讨的是非常严肃和贴近公众生活的话题:大众如何审判那些被认定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的人。剧情大概是这样的:女主的男友绑架并虐杀了一名女童,男友在服刑前自杀,而将虐杀过程全程拍下的女主则成了公愤的发泄口。国家成立了“白熊正义公园”,这里上演着一次又一次的“女主逃生记”,曾经身为拍摄者的她如今是一轮又一轮的被拍摄者,一回回的被消除记忆,一次次的慌乱逃生并被站在楼上、玻璃外的游客像观赏动物一般地拍摄、围观,周而复始,永无尽头。而最后看到的,是关在房间里被迫看着自己“作品”的女主痛不欲生的表情;听到的,是她惨痛地嚎啕大哭:“please kill me!!!”。然而30分钟之后,记忆几乎再次消失,新的一天即将开始,等待她的,却是又一轮一模一样的折磨。像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因触犯众神,被惩罚将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我看了网上采访刘鑫的视屏,网上舆论对他们造成的影响已经大大超过法律对她们的制裁,早些年前在网上看到有的明星因为不堪舆论重负自杀。这股舆论的力量来自于屏幕面前的你我他——一群“正义”的围观审判者。站在事不关己的道德高地去审判他人是我们很多人的爱好,江歌案中那些尽情在网上发表言论批判某某的人,能有几个是真正关心事件本身或是江母本人的人,不过是一群爱看热闹底吃瓜群众罢了。
“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注:恐惧颤抖),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北京的羊肉铺常有几个人张着嘴看剥羊,仿佛颇为愉快,人的牺牲能给他们的益处,也不过如此。而况事后走不几步,他们并这一点也就忘了。”这是一九二三年鲁迅对国人这种爱围观爱看热闹的看客的无情讽刺,辛辣又深刻。
当我们隔着手机屏幕在“审判”刘鑫当初面对好闺蜜在门外被杀无动于衷或是事后的冷漠处理方式的同时,我们自己是不是也无动于衷地在进行虐杀呢?这种惩罚行为无异于一百倍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今的微博等社交平台无异于“白熊正义公园”,我们可以在此尽情的批判发泄,尽管我们并没有批判的权利。每次在微博上看到类似的新闻,下面的评论就跟着魔了一样,恨不得杀之后快,剁碎了喂狗。谁能告诉我,如果一个“杀人犯”去承受跟“被杀者”等量甚至超量的痛苦,是否恰当?江歌案中我们对刘鑫的“批判”到底是道德困境还是合理审判?
——2017.11.14 星期二 阴有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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