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摄影,是从微单开始的。
家的后面有一小山,虽然不高,但也鸟语花香,秀林沐风,山泉潺潺,乱石高堆,而那里的人也是前仆后继,接踵摩肩。晨练的,背水的,溜狗的,采风的。我那时候也爱参与其中,每天背一个微单,拍着路边山涧,奇峰怪石。
这个山,没有修路,都是靠大家走出来的野路,所以别有一翻风景。从山脚,拨乱草,曲曲折折走到山顶最高峰,也只需要一时两刻,既可以锻炼身体,又可领略登高之乐,还可顺路拍些沿途风景,真是美,不胜收。
为了拍照,有些时候,待这个世界还未喧嚣,5点左右,伴随晨露,四处随行,偶尔行至迷失,或许也能遇见一个道骨仙风老者,在打太极;而或一个西装革履,行色匆匆;又或清扫车行过,环卫工人已在工作,慢慢欣赏蒙醒的世界,一点一点热闹起来,而也会拍下大量的人和物,情和景,颜和色,如遇细雨或薄雪的清晨,更是惊喜万分,兴致盎然。
摄影人,都是勤快人。像屎壳郎一样,整天抱着个大球,东奔西走。有时遇到奇景,奔至沙滩,嗬,好家伙,已经架了一排高射炮,人头攒动,每个人都大包小包,以为自己误入了劳力市场,。
所以越是孤寂的马路,越是无人的沙滩,越是最高的山峰,或者越是最曦的一抹惊红,哪哪都有他们,往往形只影单,横戈铁马。
摄影,还有一个爱扎堆的地方,就是车展。不过好像去拍的都是车模,我倒还真是喜欢拍车,只喜欢最前一个角度,拍车脸,我喜欢只有看到车脸在镜头中出现的那种萌宠样,有的虎虎生威,有的羞羞答答,有的故作生气,有的佯作老者,本以为饮酒不可开车,却发现人醒车皆自醉,甚为有趣。
我们到处追逐,总是想留住美好,但到最后,其实发现美好一直就在身边,却没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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