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破杀人案
向敏中,宋初名臣。明辨有才略。他作太守的时候,有一个过往和尚夜里向一个民家借宿,主人不同意,他只好睡在门外车厢里。半夜时分,有强盗到这户人家行窃,把一个妇女连同财物一起偷了出来。和尚此时没有睡着,看个清楚。他心想主人没有让自己留宿,现在主人丢了财物及妇人,天明以后肯定要拿洒家见官,到那个时候自己虽百口莫辩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想到这里急急似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离开倒霉的嫌疑之地。黑灯瞎火,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荒草中,一个不慎掉人一口枯井。巧的是那个妇人已被强盗杀死,尸首也被扔在枯井中,和尚连声叫苦。第二天,主人四处寻找,在井中发现了和尚和妇人尸首,不由分说,扭送见官。和尚被屈打成招:“与妇奸,诱与俱亡,恐为人所得,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也坠井中,赃在井旁,亡失,不知何人所取。”和尚被问成死罪。一审结案后,送到二审,二审也看不出什么破绽。惟独向敏中始终以赃不获为疑,再三讯问和尚,和尚万念俱灰,只说一句:“小僧或恐前世欠这个妇人的,当以死相报。”最后被向敏中问急了,和尚才说实话。向敏中暗地里让僚属四处查访真凶。一天,一个僚属到一个村头小饭店吃饭,饭店老太太听说他从府中来,问他说:“和尚那个案子怎么样了?”属吏骗她说:“昨天已被打死了。”老太太又说:“那如果抓到真凶怎么办呢?”属吏说:“案子已结,只好将错就错,就是抓到真凶也不能再问了。”老太太说:“那我就可以说了,那个妇人实际上乃是此村少年某甲所杀。”属吏说:“这个少年在什么地方?”老太太指示其舍。属吏约会同僚将少年抓获归案,一经审讯,少年全部承认,赃物也起到了。和尚之冤终于洗雪。向敏中办案才能使一府惊服。
2、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于仲文接手此案后。说“此易解耳。”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3.
一个姑娘在河里洗衣服,她把一-对金戒指放在岸边的石头上。来了一个无赖趁姑娘不注意把戒指偷走,被姑娘发现了,无赖不愿意归还。
于是,两人拉拉扯扯来到了县衙。
县令查问无赖,无赖说:“这是我死去的母亲留给我的。”
县令说:“此案没有旁证,干脆你们一人拿走一只戒指算了。”
无赖马上表示同意,姑娘死活不愿意。县令说:“现在事情已经很清楚了,戒指就是这位姑娘的。因为那本来就是她的东西,所以她不愿意无缘无故地送给别人。而无赖不花任何代价就得到一只金戒指,他自然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县令通过姑娘和无赖各自的态度,按照常理推断出了金戒指真正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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