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耳机散步,能暂且让我从浮躁中超脱出来,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了。
回到乡下,不离我的推断,人确实少了。记得初中时,这夜里路灯都还会亮,不知政府为了恰钱还是什么,现在似乎成了摆设。
以前乡村里干净,城市垃圾很多,现在反了过来,被岁月糜烂的各色塑料,竟与土地融为了一体。还有缠在杂乱电线上的袜子内裤,洞洞饱经风霜。
有谁想得到呢,看似绿水青山,空气指标却日常黄色。水确实很绿,绿的发臭,即使这样,在农夫的挣扎下,也能使其将山里桃园菜田灌溉得很青。
城市与乡村,像是以前的寒门与贵门一样,到了现在,已无任何优势,被全方位碾压。
湖北人并不矮,离开了南方大城市后,我却显得鹤立鸡群,暴尸在众目睽睽之下,这让我很不自在。
一想确实,留下的不过是老弱病残,他们的体态已是乡下的颜色,而我带着耳机散步,像是稻草堆里一张崭新的纸牌。
也许我该剃个平头,敞开衣扣露出胸膛,再把裤腿卷起,穿个破烂拖鞋,才能显得随和一些。
我喜欢小孩子,就像喜欢猫一样。别误会,我并不想要小孩子,就像买猫一样。
高兴的时候可以把猫撸一把,而当人拥有它时,还得喂食铲屎。
我童年有一部分是属于这里的,就跟现在那群小孩儿一样。我寻得记忆中一个个稚嫩的脸,再把角色定位在他们的身上。
这小孩儿像他,那小孩儿像她。嘿,这个小孩儿像我,真想抱抱他。
前两天去市里办事,经过高中时耳机里突然随机到《那些年》,恰好,前方又坐着一位高中女生。
我确信她是高中生,158左右的身高,纤瘦的体型,胸部尚未突出,皮肤很白。她头上有个发卡,那发卡在大城市里土得掉渣,妹子们不会带它,但她坐在一堆乡巴佬中间,倒有股不食人间烟火的味儿来。
一定有人喜欢她,不知道其中有没有像我这种的,要有,那她就危险了。
不过呢,她应该也有喜欢的男孩儿了,面容姣好的女孩都会有,容貌是开启支线剧情的钥匙,我不信有人不深陷其中。
在青春里,主线剧情总是枯燥乏味的。像是历史书上大人物的小野事儿,我忘了历史,只记得野事儿。
歌就是这样,在某个瞬间,如柔软的发丝撩到心里的G点,思潮一泻千里。
我听说过“沧桑”这个词,觉得用来形容自己过于装逼,让我试着解释一下——
有种下坠感,像是心脏往海底沉去,又掀起一阵澎湃。说是豪情,却想流泪。说是哀伤,又面带微笑。
莫非是我的歌太伤感了,还是说我太忧郁了。
好像都不是,因为目前呢,我喜欢听民谣童谣,偏爱看喜剧。
好像又都是,童谣民谣小孩儿听了会睡着,大人听了会神伤。至于喜剧,可能只是我的需求,而非喜欢。
我并不打算变成太阳,那样有违黑夜。我希望真实一些,夜里人才会脱衣服。
小时候,我常听一个大姐姐的歌,那时还用vcd碟片之类的。
在mv里,那姐姐很漂亮,她只穿裙子带着圆帽,也许我最初爱恋的情愫,就朦胧在那两颗好看的虎牙上面。我看着那个金豹子,从屏幕上的一角滚动到另一角,试图抓住它不规则的时候。
卓依婷,谢谢你,也希望隔壁班的那个男孩,时常经过你的窗前。
不知是谁买过一张迈克尔杰克逊的碟片,我不喜欢他的歌,只喜欢他的mv,因为很有趣。那丧尸舞太带感了,还有巨人化的那个。
可惜,当时不知道他是传奇,我常常把自己带入到那天马行空里,那大概是我最初的想象了。
再后来,我听歌就在大头电脑上听了,那时在深圳上小学,有个千千动听的播放器,那一列条状物随着音调参差起伏,往往我正好奇着,电脑就进入休眠星空模式了。
我还记得几首,《千千厥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冲动的惩罚》、《香水有毒》等,还有一些邓丽君、四大天王、孟庭苇的歌。
不过我并不喜欢,我等着我爸睡着时打星际争霸呢。
回到湖北,那时的公交车很震,我喜欢把头贴在窗户上,听着车里放的《在他乡》,竟在这摇晃中挺容易睡着。
当时水木年华还是两个人吧,应该是的。
中学那年我11岁,进入校门时我就拿自己当大人了。当时我年龄小,个子矮,比较自卑。
老师问我们喜欢哪个明星,我说是周杰伦。我并不喜欢周杰伦,只是因为大家都喜欢周杰伦,我也只认得周杰伦。
后来听到《青花瓷》,我就想起我的同桌了,她在班上教过,嗯……我当时一直觉得她是个小太妹,因为她谈恋爱,成绩差,而且个子比我高,还总欺负我。
她好像和另一个男生还教过一首,叫《北京欢迎你》,那时刚奥运会不久。
若干年后跟她见过一次,我在网吧里拿了她一根烟。
由于家庭原因,我转到乡下读中学了,那是我偏离主线任务的地方。
我排队翻墙到网吧时,就打开qq音乐,当时喜欢的前两首歌,一首是方大同的《红豆》,一首是金莎的《星月神话》。
当时我只喜欢慢歌,且旋律容易记住的,这方面我很固执,这就导致如今我依然欣赏不了韩国男团的歌。
那时我同桌也是个女孩儿,带着眼镜,麻子脸,很矮,很难看。要不是她经常分给我笨牛肉吃,我早就受不了了。
还有凶巴巴的历史老师,总穿着透明的衣服,害我好几次差点在课堂上自慰。
接着就是欢子、郑源、六哲的时代了,当时大街小巷,尤其是服装店手机店,全是他们的歌声。
同学里已经有人开始有了手机,小直板声音很大,里面几乎都是他们的歌。
还有一首,歌名忘了,卑鄙骚骚瑞,卑鄙别伤心我依然爱着你的那个……忘了。
到了高中,许嵩徐良汪苏泷瞬间火起,几乎每个校园午间休息的歌都是他们的,我还买了许嵩的专辑。
刚回来的第一天,正和我舅在馆子里吃饭呢,响起“如果再看你一眼,是否还会有感觉……”
想起十来年前,提着饭带往教室走的那片树荫,太阳很毒。
尽管我早就不喜欢许嵩了,我喜欢李健,为何还会有感觉?
那些以我现在的审美来讲,无比低俗又幼稚的歌,还是会有感觉。
感动的并不歌,而是听歌的画面,以一个元神出窍的视角看着别人,也看着自己。就像《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一样,重点不是那个女孩,而是那些年。
当故事走到了尽头,它就有了长度。当一件东西变得有限,它自然珍贵了起来。
后来我再也没有记住新歌了,一五年后的新歌也不错,难度水平都很高,但又刺激性太强,刺激的事物太多了,于是很难再进到心里。
我好像喜欢那个小太妹,也觉得那个分我笨牛肉的女孩很可爱,更很不舍当时的我。
从小到大,我都在被迫告别他人,主动告别自己,总归在某个瞬间里,狂念曾经的自己,似乎所有的乐观都是装出来的,彼时美好此时遗憾。
有个朋友问我,大概是如果我好好完成主线任务,一定变得比现在更好。
我说,如果以现在的我再来一次,我肯定会有不同选择。可如果强行让当时的我做出不同选择,那等于是改变了我。
而目前的我也不存在了,他想把我杀了。
我贪生怕死,所以有遗憾,但肯定不会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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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向往这照片中挺拔帅气的男孩,尽管我的脸上已有刮不完的胡渣,洗不干净的草莓鼻,就连腿也站不直了,也举不起来任何人了。
可如今,我从未觉得我如此像人过,而这个男孩儿他只是个动物,以本性为生。他的美好是有限的,所以很珍贵。可如果他的美好是无限的,那他永远不知何为珍贵。
你呢,想永远做一只好看的毛毛虫,或是蜕变为一只残翅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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