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情""理""法"中,最好用的就是"情",很多时候"理""法"都站住了脚,甚至可以据理力争,振振有词,但结果却与当初的意愿背道而驰,事情非但没有解决,还破坏了彼此的关系。
和老公吵完架,摔门而去,钥匙没带,饭也没吃。走在嘈杂的街头才,看到脚步匆匆的人们,感觉一切都是那么虚无,悲伤的愤怒的情绪并没有随着脚步和时间减弱。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暮色逐渐笼罩了城市,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回家?感觉余怒未消,也不想面对,那一瞬间那个人便是这世间最厌恶的人。似乎必须要手刃为快。啊,有点恶毒的想法。
回到住处,发现他也出去了,只能坐在门口等着,邻居叫我去她家吃饭,我心里装着气呢,根本吃不下饭,想着过会回来还要好好的理论一翻才是。
还好等了半小时之后,那个令人讨厌的人居然带了我爱吃的小吃回来了,我依然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默默的吃了个静光,我真是没出息啊。
准备好的理论也最终没有派上用场。
《圣经》里说"不可含怒到日落",夫妻之间原本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吵架赌气也得由一个"情"字来解决。一个家也只能用"情"来维系,谁赢了谁就输了。
婚姻的实质就是我有一千次掐死你的想法,最后还是决定和你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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