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房子期间,听到和看到最多的就是动迁房,商品房,满五唯一,满二唯一,契税,个税……等等,太多的专业名词让我刚开始云里雾里,特别是提到动迁房,身边很多朋友和亲戚都不懂,很诧异,有的是头一次听到这个,认为猫腻很多。当然动迁房和商品房一样,有70年产权,可以交易。但是还是要理解本质区别,以后买房的时候自己心里也会有谱儿。
1、产权的区别。 很多动迁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动迁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动迁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有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动迁房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2、交易时间有3年之差,动迁房一般都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上海市动迁房取得产证房取得产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等发生的产权过户)、抵押。商品房在交易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3、房屋质量有差异: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筑商在仅有的资金范围内会偷工减料以赚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商品房较于动迁房来说,虽然也存在偷工减料的的行为,但是毕竟是直接销售给购房者的,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
4、结构设计要求不同:动迁房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来建设,只要不违反规范就行,所以槽点比比皆是。商品房则会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会多花点心思,毕竟开发商在前期要考虑到项目卖点,具体和开发商对该小区的定位有关。
5、房屋价格相差较大: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完全市场价。
6、 配套商品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为居民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产权证上会加盖配套商品房印章, 在取得所有权的 5 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7、动迁房: 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 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 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我最近看的的就是这一类,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开发商拥有房屋、车库等的产权并独立出售,但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公建,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以前上针对动迁房和商品房的一些基本区别,了解这些对以后的购房还是有帮助,在上海,因为城市建设,拆迁户会分配一套或者多套动迁房,使得动迁房交易比较频繁,针对刚需来说,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商品房,动迁房的质量和小区环境确实和商品房差异有距离。最后,选择时也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在权衡,因为房贷让自己抬不起头,降低生活质量,实属不值,量力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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