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要精微论》曰:夫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
精明见于目,五色显于面,皆气之华也,言气而血在其中矣。
赤欲如白裹朱,不欲如赭;白欲如鹅羽,不欲如盐;青欲如苍璧之泽,不欲如蓝;黄欲如罗裹雄黄,不欲如黄土;黑欲如重漆色,不欲如地苍。五色之欲者,皆取其润泽;
五色之不欲者,皆恶其枯槁也。
五色精微象见矣,其寿不久也。
此皆五色精微之象也,凶兆既见,寿不久矣。
夫精明者,所以视万物,别黑白,审长短,以长为短,以白为黑,如是则精衰矣。
脏腑之精气,皆上朝于目而为光明,故曰精明。若精气不能上奉,则颠倒错乱,岂能保其生耶?
《灵枢·五色》曰:明堂者鼻也,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蕃者颊侧也,蔽者耳门也。其间欲方大,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如是者寿必中百岁。
庭者,天庭也,俗名额角。蕃蔽者,屏蔽四旁也。十步之外而部位显然,则方大可知,故寿可百岁也。
明堂骨高以起,平以直,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首面上于阙庭,王宫在于下极,五脏安于胸中,真色以致,病色不者,明堂润泽以清。
五脏之侯皆在中央,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次者,居也。挟者,附也。下极,居两目之中,心之部也。心为君主,故称王宫。若五脏安和,正色自显,明堂必清润也。
五色之见也,各出其色部。部骨陷者,必不免于病矣。其色部乘袭者,虽病甚不死矣。
五色之见,各有部位。若有一部骨弱陷下之处,则邪乘之而病。若色部虽有变见,但得彼此生王,有乘袭而无克贼者,病虽甚不死矣。
青黑为痛,黄赤为热,白为寒。
此言五色之所主也。
其色粗以明,沉天者为甚,其色上行者病益甚,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
粗者,明爽之义。沉天者,嗨滞之义。言色贵明爽,若晦滞者为病甚也。色上行者,浊气方升,故病甚。下行者,浊气已退,故病已。
五色各有脏部,有外部,有内部也。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其病从外走内;其色从内走外者,其病从内走外。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
五色各有脏部,言脏而腑在其中矣。外部者,六腑之表,六腑挟其两侧也;内部者,五脏之里,五脏次于中央也。凡病色先起外部而后及内部者,其病自表入里,是外为本而内为标,当先治其外,后治其内。若先起内部而后及外部者,其病自里出表,是阴为本而阳为标,当先治其阴,后治其阳。若反之者,皆为误治,病必转甚矣。
常候阙中,薄泽为风,冲浊为痹,在地为厥,此其常也,各以其色言其病。
阙中,眉间也,肺之部也风病在阳,皮毛受之,故色薄而泽。痹病在阴,肉骨受之故色冲而浊。厥逆为寒湿之变,病起于下,故色之先于地。地者,相家所谓地阁,即巨分巨屈之处也。
大气入于脏腑者,不病而卒死。
大气者,大邪之气也,如水色见于火部,火色见于金部之类。此元气大虚,贼邪已至,虽不病,必卒然而死矣。
赤色出两颧,大如拇指者,病虽小愈,必卒死。黑色出于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
形如拇指,最凶之色。赤者出于颧,颧者应在肩,亦为肺部,火色克金,病虽愈必卒死。天庭处于最高,黑者干之,是肾绝矣。虽不病,必卒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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