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居然对你如此的渴望,虽然已经半年过了,但是,心里仍然存折那一丝的希望,不敢去碰你的朋友圈,不敢去下载微博,但是,终究,那百分之零点一的希望也没有了,你结婚了。
我想留言,送你一句祝福,我想发一条状态,“就像高考一样,很努力,很努力,但是就是考不上”,但是,我还是控制了自己,选择,独自一人悲伤。为什么不选择我,比你大2岁,比我大6岁,就因为有车有房?我不说了吗,我愿意为自己喜欢的人,去买车买房,去面对以后的种种,并且努力的让自己更加优秀。但是,没了,一切都没有了,就在前一天晚上,我还在淘宝上,搜了搜金鱼,想给你匿名邮寄过去,现在想想,我是多么的可笑,以前又是多么的可笑。不知道为何也就见过你两次,竟会对你如此的执迷,你的一颦一笑,始终在我脑海中回想,迟迟抹不去的面容,我却再也不会见到你。 从此,屏蔽掉你的朋友圈,怕看到结婚照上你幸福的样子,怕看到你结婚的那天不舍爸妈的留恋,怕看到你有了孩子,成了妈妈。总之,彼此是路人,不想再听到你任何的消息。
也好吧,我这次算是彻彻底底的死心了。 可能过一段时间,我就可以重新回到自己了。正所谓哀莫大于心死,我终于不用再报有那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想念了,看到地上的杨絮会想起你的名字,看到路边的蓝花会想起初次见面时你穿的小碎花的上衣,看到树叶下低头的路灯会想起你穿婚纱时羞涩的面庞,。。。。
从此,我会一点点把你忘记。既然如此,为何要遇见,真希望能喝一杯忘情水,也真希望能回到小时候的无忧无虑,我整天调皮捣蛋,下课就在操场上乱跑,放学路上,总有人追着要打我,被马蜂哲了,单腿也要出去玩耍。一切都回不去,眼前的又都是寒窗。
我。李森,喜欢过一个人。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
只不过,她---------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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