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做法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诚然没有什么错。只是本人就总爱“多事”,自己应当做的自不用说,尽本分也是必须的;看到别人需要做的,也会提醒;有时不免也落个“好为人师”的“美誉”。即使如此,也依然不改,这种本性,不改也很好呀!
这两件事我还要继续:
一是写作。自己写作,并带动团队写作。尽管他们是被我“收买”的,但是,我仍然“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做对了。写作本来就是无中生有的难题,一个人写下去的确是极不容易的。说实话,我自己也是如此,否则疫情前那么长的时间,为什么我就是迟迟不启动写作呢?基于此,为了历练团队的小伙伴,只能从人性出发,既要让他们尝到甜头,也要让他们成长,所以,就用了奖励的政策,说“收买”也是真的呀!
好在他们也明白我的良苦用心,虽然捏着鼻子去写,我也看到他们的成效:一是在思考上有了深度,二是在写作上有了速度,三是质量上有了飞跃;更可喜的是,欣欣在“五一”前后参加的律师辩论赛,她自己的天份和努力肯定是最重要的,但是,我依然认为,那么多场次唇枪舌战,如果没有充分的逻辑功底和写作功底,是很难从第二名跃居到冠军的宝座,而且她还成为最佳辩手!为她自豪的同时,当然开心自己“收买”他们是有成就感的;
二是参与公益,让我受益良多。从业二十多年,刚刚执业时条件有限,也没有接触到公益,后来,在为市妇联的妇女儿童维权过程中,最初了解到“春蕾女童”的帮扶活动,就主动参与资助,后来就一发不可收……成为牡丹江市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第一人,带动了上百人参与到这个活动中;资助的对象也越来越多,有残障人士、白血病患者,对于儿童福利院、地震灾区、疫区等各种机构及救灾情况,都会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才心安。是的,人活着,付出的才是拥有的,否则,当无人需要你的时候,所有的付出也就没有了价值;我也深知,社会各界给予我的认可,全国“三八”红旗手、司法部优秀党员律师标兵等省、市乃至全国的四十多项荣誉,让我更加感到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这样的事情还要继续。
人生真是短暂,记录,不是为了炫耀,恰恰是反思,否则,就像没有活过一样。这也是必要的复盘,让自己从长远或近处,汲取营养而继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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