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有句话在表白界是已经被用烂了的,那就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的意思是,能够与自己心悦的人一起牵着儿女的手与对方一起走到白头。
古时,人们对生死还没有较多的认识,只知道等自己满头白发,老态龙钟时,或许就离死期不远了。
因此,在那个父母指婚的时代,能够遇见自己真正心爱的异性,不易;真正能够与心上人携手白头的,不易。反之,人们遇见的都是只有在自己大婚之日才得以见到第一面的对方。或不喜欢,或喜欢,亦或无感……即使婚后,也未必能够应验那句话。只要子女早夭,或两人中有一人先撒手西去都不算。
而这些也衬托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不易。在古时,爱情中最美好的誓言莫过于此。在现代也是很好的告白句。因为这句话能够给对方留下对于未来的美好想象,你信誓旦旦的承诺更给了对方浓浓的安全感。
或许有些句子在现代不受用,但将它放回古代,可能地位就不同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