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疑问源于今日大学语文课堂中《始得西山宴游记》。
作为柳宗元永州八记的第一篇,作者并不单单只写山水的奇特。一个心怀有志之士,被贬于蛮荒之地,纵然可醉情于天地之间,但也不可全抒心中郁结。
此篇游记中,作者暗藏心中思绪于山水之中。从我个人浅薄的认知看来,我认为作者是想表达自己独有的倔强姿态,人生有些原则不可逾越,需要坚定不移坚持的信念。
如若有感兴趣的简友,可自行阅读原文品味个中滋味。在这里我想探讨的是,有关我老师的观点:
从生态学的角度上阐述,他认为现在更应该倡导的是人与自然是双主体,平分秋色的。他表示,人类伦理道德的地位逐渐地与自然的伦理道德地位相平等起来。
我个人想从一个特殊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我是从人类心理上去看待这个主客体问题的。我认为,人与自然是双主体,平分秋色的这个观点的提出。本身就是印证人类就是主体。
我同意人与自然为一体的观点和概念,人本身就从宇宙诞生而来。但人是主观的动物,从我们逐渐学会分清主客体时,我个人认为从那一刻起,虽然我们身处于客体世界,但是世界于我们而言是主观意识的产物。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全然凭主观的想法去行动,客观事物规律的存在也是我们辅以生存的工具。只是这些客观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我们经过加工最后形成主观意识的结果。
我个人认为,人类与自然的伦理道德地位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因为伦理道德本身就是人类提出来的,所谓我们如何对待自然。我个人的观点是,人类意志的结果。
因此,我才会说人类是主体。在这里,我还想说明的是—人类与自然的地位,从人类主观意识的角度去看待本就是不平等的。但跳脱出人类的局限,从宇宙万物中看待,人类与自然是平等的,双主体理论也是成立的。
同时,我个人认为双主体观念更符合人类长久生存的策略。对自然意识的保护,不仅是在保护人类的栖息地,更是在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资源。
以上是个人拙见,有说的不合理不对之处,还望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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