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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第二篇.改过之法3

《了凡四训》第二篇.改过之法3

作者: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 来源:发表于2017-04-17 19:08 被阅读0次

    [原文]第二、要发畏心。天地在上,鬼神难欺,吾虽过在隐微,而天地鬼神,实鉴临之。重则降之百殃,轻则损其现福。吾何可以不惧?

    【直解】改过的第二个要素,是要发起“戒慎恐惧心”。须知,天地鬼神都在我们的头顶上监察着,他们是难以欺骗的!我们纵然是在幽暗处犯过,大家虽然不容易发觉,但天地鬼神却像镜子似的照着我们,看得实在非常清楚。所犯的罪业若是重大,必定会降下许多灾祸。就算是轻的过失,也会减损现有的福报。我们怎么可以不惧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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