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物主(简称“神”)为主体,人为客体。
神对万物一视同仁,没有区别、对立、判断,绝对完整,且只有这一种“眼光”。
神在不同的人身上彰显出不同的面相,这面相在不同的时间、空间、场景又彰显出千差万别的变化。
人对神的理解,有相同的部分,也有不同的部分。相同的是神的统一性和绝对性;不同的是,人以“人的眼光”看待其他客体所彰显出的千变万化,必然解读出千差万别。这是难点所在,也由此导致了不同宗法。
但这一难点,是必须攻克的,不然对神对人都是糊涂以待,最终乱的还是自己。可参考以下几点:
1、主体只有一个。
2、客体有无数。且都是独一无二,并且还会千变万化。
3、主体只有“绝对完整统一性”。
4、客体既有“绝对完整统一性”,又会经历“分裂对立差别性”。但不能遗忘前者的存在,而将后者视为全部;后者是人类基于客体的千差万别自创的“子系统”产物,而前者属于“元系统”,也可以称之为“母系统”。子系统的知识,只适用于子系统内的局部问题,不能用于元系统,也就是人不能用基于分裂的知识理解神;而反过来,元系统的知识,适用于子系统。元系统包含子系统,子系统受两种力驱动(神驱动力与人类自身驱动力)。
5、客体之间本可以相亲相爱,因为都有相同性,偶尔会争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又有千差万别。当把主客体关系搞明白,“和而不同”就自然发生了。
庙宇,是很巧妙的产物,它是基于主体的绝对性和客体的实际需求而生成。主体的绝对性物化为殿堂,客体的实际需求物化为不同的庙门,不同的人根据自己的情况进相应的门。暂时搞不清上述问题者,可以借助寺庙直达,所谓“身先神而至”(意思是,尽管还没搞清楚,身体可以先去,身体去了,在环境的影响下,心慢慢就搞清楚了)。搞清楚这个问题者,犹如心中有庙宇,无需实至,即可慈爱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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