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禁止直播带货事件,禁止的究竟是什么呢?是明星艺人直播捞金?是劣迹的影响力?还是……???
最近,有大V在社交平台爆料,禁止劣迹艺人直播带货,范冰冰和李小璐被点名。
爆料人称,禁止两人直播的通知由相关部门告知各大直播平台。两人直播捞金的门路直接被堵死。
不知这则消息是否属实,目前尚未看到国家发布什么公告和采取什么措施。或许这大V只是在应验或希望国家落实李兰娟院士的呼吁吧。
因为李兰娟院士曾呼吁“希望国家能适当管控明星动辄上千万的片酬!建议把高薪留给德才兼备的科研、军事人员,教育孩子崇尚科学、尊重科学”。
但通过这则消息很多人都提出了看法和异议,很多人都说被点名的范冰冰和李小璐有点冤。范冰冰回应称她从未直播带货过,一直在做公益。而李小璐直播带货,她做的是她正当的职业,并未有违公德。
通过这则消息,我们其实还得细说了解一下“劣迹艺人”的概念。
所谓“劣迹艺人”是指道德败坏,存在人生污点,从事过违法或不道德活动的一类艺人。
广电总局曾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而出轨等道德问题则未提及。
所以我认为劣迹艺人应是有抗国家法律,有违社会公信力,有悖社会道德舆论的人。
那么我觉得,禁止的不应仅仅是劣迹艺人,而应该是泛指的劣迹之人。或者说我们更应该改观大众对泛指的劣迹之人所追捧的思想。
我们都知道艺人其实他只是一个公众人物,自带流量,所以无论他们在做什么都总是被关注。若他不是公众人物,他做任何正当的职业都是无关你我的。
爱看直播的人是因为明星效应,所以无论东西好坏,他们都愿意买单。对于一些商家而言,只要你自带流量,他们就不管你是什么人,为了利益的追求而包装一切。
前段时间因盗窃罪、抢劫罪“四进宫”的“不打工男”周某出狱了,网络上则一夜间奉他为偶像。出狱后,还有30多家网红公司等待着他签约。
当我看到这则消息时,我很是不解,就这样的一个人,真正所谓劣迹之人,为何得到众多人的追捧?这难道不是社会的诟病吗?
所以说,我们禁止的不是某一行为,而应改观社会的某些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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