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见钟情的亏欠

作者: 无事之人 | 来源:发表于2020-02-24 12:45 被阅读0次

    最近看了一部仙侠小说,文笔简略,其中一段剧情却很得人心,所以很有感慨。(剧情简介可略过,看了估计也不明所以,而且于正文无太大关系)

    主角师傅是不可想象的剑道奇才,名传东土,剑镇北域,曾入西荒无名地,却困隅国桃花林。破落宗门孤女误以为他受伤,予伤药而照料,不想他却爱上了女子,护佑女子一宗,他曾百年悟三剑,二百年又悟三剑,不料与女人相守三年,便悟两剑半,女子以为他不好好修行,偏生日日赏桃花,不知他奇才并日,从心便是修行,与他决离,至此奇才心死,不再出剑,居师兄开创的宗门后山一草庐,爱饮酒嗜睡,后听师兄劝,携弟子同行,终于又回桃花林,了结。

    具体事宜牵扯过多,如果一一细说,怕要三四千,也就不说了。

    其中一段,方贵对自家师尊所喜欢的人瑶仙子说:“这东西又不是你的,这是我师尊的,又不是天生欠你的,凭什么给你?”之后方贵师尊对方贵说:“喜欢一个人,还真是天生亏欠她的,不过,补上就行了。”

    我就想,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真的欠她吗?她给了我啥东西?她什么也没给我呀!仔细想想,自从遇到了喜欢的人,从此之后,内心便多了三分欢喜,心情会不自觉的变好,快乐也来得多了,这便是欠下的因了吧?因由缘起,倘若有份,便娶了她做老婆慢慢偿还。若无份,恰好因内心的欢喜,从而对你的好正好还给你。本是心甘情愿,合情合理。现在又突然觉得好像不对劲,这因太过于虚缈,偿还的果却是真真实实的,反而对方又欠下了一份因,越想越觉得糊涂。最后,只愿如若心里觉得了结,便往事休矣吧,不多想,不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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