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爱秋天,爱到近乎偏执。我坚持认为立秋第一天的太阳永远没有盛夏最后一天的太阳灼人。
我爱一切秋季的东西,看上去冷静、寂寞,骨子里却骄傲,喧嚣。
年少时候对秋天的枫叶情有独钟,即使到了现在,我仍然不知道枫树和法国梧桐究竟是怎么回事情,但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喜爱。那时屋后和教室的窗外各有一颗枫树,正好让我这种情愫可以抓紧每一分钟放肆。立在树下的时候,阳光会透过叶隙细碎温柔的落在身上,值得庆幸的是秋天几乎没有无风的日子,风总会吹动树叶,发出同样细碎温柔的声音,就像是年少时梦中的王子笑笑的话语,缓缓的落在耳边缠绵。抬起头,就能看见红的、黄的叶子在秋日的阳光里跳跃、舞蹈,从不拘泥于方圆,伸展成最张扬的样子,就像无数只手在纵情招摇,招摇阳光、招摇风,最后是自由。那份潇洒和不羁,真真让我羡慕。
现在还是喜欢,可很难觅到它的踪迹,原因这座城市的气候,枫树很易招虫。同样可以绿化,樟树不易招虫更不用环保部门定时涂上杀虫的药粉,所以,枫树越来越少。
一座城市怎么可能为一个人的喜好让路呢,更何况是一个自我陶醉的幻象。还好,年少时候的梦是不会到此时的我的睡眠中造访的,而且现在的我,也不会每一周的同一时刻出现在同一地点,就为了在一群人中偶尔晃过的那一个身影。
很多人说,在这座南方的城市,过了夏天就是冬天,留给秋天的空间很小。也许他们赋予了秋天太多的具象,比如丰收、比如落叶,又或是离别和流逝。在钢筋和水泥的森林里,哪有这许多的具象留给你填充空间。
可是爱她的人只需要一个瞬间、一个罅隙,就能看见灿烂的清凉的秋日,和清晰的斜长的树荫,触摸到碧色的天,和干净的风,仿佛闭上眼、张开双臂,就已在云上飞翔。
由此而生的那一种情愫,那一种感觉,就像是心底里的一汪泉,咕咕咚咚,淌的那样缓,却是那么的满,不舍的丝丝点点溢出来。也许这能解释我为什么能在秋日里静静地发呆到落泪。
无法解释这一种偏爱,近乎神经质的一种感性,只是喜欢,莫名的喜欢,仿佛是游离的魂找到了命运的宿体。也许我的前世今生的轮回和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未可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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