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用第一人称,讲述一个别人的故事。这样,我会省了许多文字,盆友也会看的明白!
我长的真不太好看。小小的个子,黑不溜秋,细长的眼睛,还是个单眼皮,还有几颗雀斑。就是这样一个小姑娘,从小到大,就没少过追随者。
上学的时候,还可以理解。那个年代,我们的偶像很简单。学习好,班干部。就这两样,足矣让很多同学羡慕。也就成了大家的榜样(那个时候,偶像这个词,还没太应用到普通人的生活里)。
中学时代,我似乎长开了点。但绝不能够,用亭亭玉立来形容。说白了,我就一邻家女孩儿。那个时候,我能写(字写的不错)会画,能歌善舞。不论是板书还是硬笔,都还能拿的出手。时常在学校,写板报,刻蜡纸。文艺汇演,也是阵阵少不下。用大家的话,多才多艺(在我们那个小天地,也算是吧)。可想而知,后面,总是跟着一群丫蛋儿。男生也是暗暗的喜欢(当然,那个时候的喜欢是很单纯滴)。一直到初中毕业,下乡。。
青年点的日子是艰苦滴,但仍旧没有熄灭我热爱生活的那团心火。当然,也不缺乏异性的青睐。一个男生竟然不顾羞涩,每晚就在知青宿舍的外面,大声的喊:XXX(当然是女主)喜欢你!令我害怕,我怕影响我的前程。我们的班长(我们是青年营,分连,排,班),女的。和我一个炕上,铺挨铺。她和我一样,每晚都能听到。后来,当指导员(老农)找到她,说我一个新来的知青,就搞对象。影响很不好,甚至要点名批评。班长立马为我证明,这一切,与我无关。我是无辜的。因为,喊我这个男生,他哥哥也是上两届知青。人家有头有脸,指导员当然给足兄弟俩的面子。我也和他们表态,不回城,绝不谈恋爱。
说是说,那小子,还是穷追不舍。他说,他不会放弃。打从登上那辆车,他就看好我啦,所以,就在我身边的座位坐下了(我们是坐单位大客去的,厂队挂钩吗。他不提,我都记不得这一出)。我孤身在外,也是毫无办法。这时候,正赶上知青应试。我选择了逃避,箱子,行李都不要了。回家,一边等待,一边看书。直至招工回城,我考上了大型国企。那小子还真是个男子汉,清点以后,把我所有的东西(行李,箱子)都用车拉回来,给我送到家里,也是无有缘份,那一日,我还碰巧不在家。与那小子,从此天各一方(其实,也还在一个城市)。。。
我呢,应该算是有个男朋友。他是我小学的同座。进入初中的时候,我们不在一个班了,也还是校友。彼此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尽管那会儿,似懂非懂。临近下乡时,他给我写封信,吐露了真情。由于我们还小,面临下乡,分别。那一段,也就放下了。参加工作以后,他又通过别人,找到了我(算是个介绍人吧)。毕竟也算是青梅竹马,就顺其自然,正式成为了男女朋友。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唯一。因为他就是我老伴。所以说,我在恋爱方面,少了很多个精彩纷呈,缠绵悱恻,惊心动魄的场面。
由于我们太过熟悉(小学同座,中学校友,又是邻居),熟悉的有些麻木,就像形容老夫老妻,左手和右手。我们结婚以后,甜蜜的感觉很快就消失殆尽了。婚姻时间不长,却也是老夫老妻啦。加上我有点小任性,老伴(那个时候还称老公),就有些心旌摇荡,满天翱翔啦。必须说明一下,老伴长的漂亮。应该说是风流倜傥,这也是我在众多追求者中,选中他的一个重要理由。我那时,爱看书(小说)。我甚至把自己比作书中女主。描写的男主,大都是白马王子。所以,根深蒂固,老公一定要找好看滴。其他条件,全部被我啪撕了。这也是我识人最大的误区。
永远不会忘记,就在我要临盆的时候,发现了老伴的异样。这让我是百感交集呀。为了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忍。只是,我那个美丽的梦,破碎了!再也无法修复了。有时,我在想。假如,当初,我选择一拍两散,那么今天会是个什么样的呢,是幸福,抑或不幸。很多事情,不到跟前,就永远是未知。。。
现在,我们都老了。孩子大了,生活很是惬意。但那个曾经,我是不会忘怀的。我信命,所以,即使生活给了我很多痛苦,我也理解那是我应该所得。很多人会说,我当初如果那么做,今天可能更幸福。我真的不以为然,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是我的,赶也赶不走。不是我的,留它作何用。
老伴现在责任心似乎愈来愈强!也许他想弥补点什么。退休了,拿着俸禄。还在打工,而且劲头十足。我劝他,钱也够用,别干啦。可他,兴致正浓。也好,展示自我价值。这也许就叫老有所为吧!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想想,我就心安理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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