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珠这名字,让人想起历史上那个出名的美人儿,顾盼生姿,笑语嘤咛。然而从座位上站起来的,是个十足的假小子,短发执拗地挺立在脑门上,眼睛大得象铜铃,嘴巴厚而且阔,一条样式普通的裙子胡乱套在身上,总算表明了她的性别,却又与她格格不入。她的一切,都是粗线条的。
她很快与我相熟。那年,她十二岁,我十一。
彼时,我们都自诩为“文学爱好者”。我们经常顶住白色恐怖,在班主任的课上嘀咕个不停。偶尔也会马失前蹄,被拉起来罚站。于是我们会毫无愧色、大义凛然地站起来,因为我们是为雨果、狄更斯而牺牲的,这真让人感到既伟大又刺激。有时也会涂涂抹抹,写些七律七绝。现在想来,不过是些平仄、对仗极不工整的末流货色,当时却让我们按捺不住地得意,似乎离文豪只有一步之遥了。
小女孩的虚荣心常常使我们互相较劲。如果哪天绿珠说出一部我闻所未闻的著作,我一定非常不服气。晚上回家便爬到书架上,翻遍爸爸的各类辞典,找到相关注释,一阵生吞活剥,然后拿到绿珠面前炫耀。和绿珠同学的日子里,我肚子里储存的各种文学条目急剧增加,直到现在,有些还可作为我的谈资,尽管我并没有真正读过几本书。
日复一日,我们在课堂上编织着文学梦,打发少女时光。我们的友谊,似乎也和书籍相伴着存在。吵了架,绿珠会到我家里来,借一本沈祖棻的《宋词赏析》。我立即明白,这是和解的姿态。
一日,绿珠拉着我步行了30分钟,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法拉奇传》。“柯儿,你长大了想干什么?”我眼珠转了几转:“如果我能念大学,那就当老师;如果长得够漂亮,就去当明星;如果都不行,那就去种田,当万元户。”绿珠不屑地看着我,用一种自豪而神秘的口气说:“我要当法拉奇那样的人,闻名世界的女记者。”她扬了扬手里的书,脸蛋上写满了因为理想而产生的崇高感。
但绿珠远不如她想象的那般幸运。初中毕业,我升高中,她则去技校学电工。我们见面再也不谈文学和理想了。
若干年间,她毕了业,当了工人,下了岗,谈了恋爱。再见时,我惊异地发现,她蓄起长发,做了离子烫,穿着最时髦的吊带裙,整个一脱胎换骨的小女人。那天,她给我上了几个钟头的品牌课,向我展示了她兰蔻的化妆品,百丽的皮鞋,华伦天奴的背包。她说,东西都是男朋友给买的,他家里很有钱,对她也很好。
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少,有时候,我几乎忘了自己还有这样一个朋友。那年春节,我在路上偶遇了她,她显得更加苗条、新潮。她说她要结婚了,邀请我去她的新房小坐。
房子素静淡雅,很见她的品位。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房内,沏着香茗,雾气氤氲,散发着家的慵懒和温馨。我们对坐着,一如少女时代,低声耳语着:她和准婆婆大吵一架,掼掉了老太太新买的手机;她的股票又跌了,不过她不担心没饭吃;她上班的那家幼儿园,同事个个都肤浅得很……
多么的琐碎,又是多么的自然。似乎两个20多岁的成年女子,此刻就应该絮叨这些婆婆妈妈的小事,这才是生活。那个崇高的记者梦,永远不再被提起。
告别时,我真诚地说,祝你幸福。她站在玄关处,向我颔首。灯光从背后投射到她身上,勾勒出透明的剪影,影影绰绰可见她脸上荡漾着即为人妻的幸福。那个直率、粗糙的十二岁,在她脸上已然远去了。
后记
自那以后,我和绿珠失去了联络,一去十年。
几天前,我被拉入一个初中同学群。该在的人都在了,就是不见绿珠。从同学F那里知道,当年那个在新房憧憬婚姻的姑娘,结婚后和丈夫过得不好,不久后离了婚。想要复婚,又遭到婆婆的激烈反对。心灰意懒之下,她跑到上海发展,遇上一个男人,再婚,生下一个儿子。“她和我们都不联系了,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你们都在上海呢,你见过她吗,她过得好吗?”F问。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和绿珠身在同城已有好些年。这个城市有两千多万人口,人潮汹涌,我找不到她。
年少时,我们怀着百分百的真心,在毕业纪念册上写下“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但命运推着我们走上不同的分岔口,从此渐行渐远,散落天涯。如果这就是成长的代价,是成人世界的游戏规则,我们只能微笑接受。找不到也罢了,见不着也罢了,只要那个少年时的好朋友,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平安喜乐,那便是好。
谨此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梦想与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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