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几天月底发票认证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张发票,询问业务对接人员,她们说已经和合同一起寄给我们了。
但是我们只找到合同却没有对应的发票,经过沟通让对方补开一张。
业务和对方商务沟通,说要给我们补一张电子专票,看她给我的截图,我也没有特别去思考,就说电子专票打印出来加盖发票专用章就可以了 。
其实我应该先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发票既然已经开过了就不会再开一遍,除非把之前的发票作废了,显然已经跨月了作废发票还得冲红字很麻烦,不好操作。二是为什么不知道,只要复印记账联加盖公章就可以,而确认了错误的解决方式呢。
但是对方为什么要说电子版给我打印一张,加盖发票专用章呢?让我理解为是开电子专票了。
其实最好的最简单的解决方法就是,让对方把这张发票的记账联(含税务局的章和发票专用章的),加盖公章给我们邮寄两份。
这次理解歧义主要是我这边的想当然和理解歧义,在没有确认清楚之前就让对方补寄,造成补寄的发票也是错误的。
又要麻烦对方再寄一次,让对方觉得我们不专业,以此自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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