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晴雯让无数人唏嘘不已,有骂她刻薄轻狂,有赞她敢于反抗,曹公叹曰:“心比天高,身为下贱”,脂砚斋评曰:“观书诸君子不必恶晴雯,正该感晴雯金闺生色”可见在作者和批者心中,晴雯始终是正面的形象。
晴雯在红楼梦众多丫鬟中可以脱颖而出,自有她非常之处。贾母眼中的晴雯,伶俐标致,十分喜爱。王熙凤眼中的晴雯“论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贾母和王熙凤属于脂粉英雄堆里出类拔萃的人物,她们对晴雯非常认可。但是晴雯还有一个优点是其她女孩都不具备的,即晴雯缠足属于小脚行列。贾府的女儿都是天足,未必是不想缠,只不过皇家有令,满族人不得缠足。可是在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识下,女子不缠足是会被耻笑的。自从顺治入关以来,就一直禁止缠足,可是屡禁不止,到后来康熙年间才不得不罢禁,但是缠足主要是以汉族为主,到了咸丰年间,清代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也染上了缠足习俗。像薛宝钗、林黛玉、贾探春甚至皇妃贾元春这一个个美女,都是“大脚”也称为天足。
现在我们觉得缠足是一种陋习,可是在清朝以前,缠足却是一种文化,甚至是信仰。即使一个女子长相、身材、家庭都非常好,可是没有缠脚,是天足就会被人耻笑,甚至嫁不出去。连朱元璋坐了皇帝后,还曾嫌弃马皇后是大脚,这也就是“露出马脚”典故的由来。
红楼梦中描写缠脚的女人有三个,尤二姐尤三姐;剩下的一个便是晴雯。本上写“那晴雯只穿葱绿院绸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雄奴身上。”清人徐珂在《清稗类钞·服饰类》中说:“睡鞋,缠足妇女所著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驰,且借以使恶臭不外泄也。”所以说睡鞋就是缠足女子睡觉时所穿之鞋。在宝玉为晴雯写的《女儿芙蓉诔》中说:“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芽枉待。”可以看出晴雯的确是缠足了。
不过有意思的是,贾府中的女子不缠足,但是对嫁进贾府家门的汉族女子,缠足却也成为一种考量。当尤二姐进入贾府后,凤姐领着她拜见贾母,这一段文本写的特别仔细“贾母又戴了眼镜,命鸳鸯、琥珀:“把那孩子拉过来,我瞧瞧肉皮儿。”众人都抿嘴儿笑着,只得推她上去。贾母细瞧了一遍,又命琥珀:“拿出手来我瞧瞧。”鸳鸯又揭起裙子来。贾母瞧毕,摘下眼镜来,笑说道:“更是个齐全孩子,我看比你俊些。”文本中鸳鸯揭起尤二姐的裙子,是让贾母看看她缠足了没有,所以贾母看完,特别高兴,说“更是个齐全孩子”,所谓齐全,从身体构造上来说,完全符合一个标准的媳妇。
晴雯缠足是进贾府之前就开始的,在进入贾府后还能一直坚持缠足,这种毅力是非常让人钦佩的,因为缠足是一个非常通过的过程。所以人前显贵,人后受罪;此言不假。为什么贾母一直很看好晴雯,认为别的丫头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晴雯,将来只晴雯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或许有这一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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