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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道德经·第六十八章》

作者: 浏河边的浪荡汉子 | 来源:发表于2022-11-10 08:53 被阅读0次

    原文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译文

    善做将帅的,不逞勇武;善于作战的,不轻易激怒;善于战胜敌人的,不用对斗;善于用人的,对人谦下。这叫做不争的品德,这叫做善于用人,这叫做合于天道,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

    我的理解

    “武”和“怒”乃是侵略的行为,暴烈的表现。

    老子要人“不怒”,意即不可逞强,不可暴戾。

    在战争中讲“不争”,要人不可嗜杀,这和前章在战乱中强调“慈”是相应的,这是古来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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